国网四川宜宾江安县供电公司水清供电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国网四川宜宾江安县供电公司水清供电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国网四川宜宾江安县供电公司水清供电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资[2018]548号,备案号:2018-511523-44-01-3174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江安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江安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政策[201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江安县水清镇新窝头村漩孔坝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房屋建筑面积共计9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性用房(营业厅、表库、档案室、库房、值班室、资料室、班组用房、机房等),共540平方米;综合管理用房(会议室、创新实训室、党团活动/职工之家等),共216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布置食堂、卫生淋浴用房等),共144平方米;及室内外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成 0 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函﹝2018﹞59号、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3 00:00至2019-12-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1-07 1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R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为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7.特别提示事项: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 |
8.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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