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二中北塔分校器械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银川二中北塔分校器械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采购办法规定,我校计划自筹资金对银川二中北塔分校器械场地建设项目进行选定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银川二中[2019]第05号
二、项目名称:银川二中北塔分校器械场地建设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银川二中北塔分校于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后,器械场地地面没有进行防护处理,为保护师生体育器械场地运动时的安全,需要将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后铺设防护地垫。
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3.项目控制价:7万元以内,项目工程结算价格高于控制价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一式5份简易装订,投标公司需在投标文件里注明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加盖公章并密封。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体育场地地垫安装的业绩,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建设内容:请报名后联系张主任索取《银川二中北塔分校器械场地建设招标控制价清单》。
7.项目结算及付款:
①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编制项目定额决算报告,由我校聘请银川市财政局入围的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计。按照结算审核报告出具的结算总价款首付90%,自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
② 中标人的最终结算价格包含《银川二中北塔分校器械场地建设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费用1000元。
8.定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开标现场必须带地垫样品,设置样品打分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项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
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 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要求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外)均须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9日上午8时至2019年03月25日下午18:00时持本《询价公告》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到银川二中办公楼一层办公室103室报名。也可以电话进行报名,报名电话:******* 张主任或者丁老师。
六、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3月26日(星期二)上午09: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二中办公楼二楼西会议室开标现场
八、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银川二中办公楼二楼西会议室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二中党委纪检专员谈 维*******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张加波 *******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二中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英才巷151号
联系人:姚刚
电话:1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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