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滩农民集中居住区11#-29#住宅楼资格预审二次招标公告

吴滩农民集中居住区11#-29#住宅楼资格预审二次招标公告



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BNX********902-03

一、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吴滩农民集中居住区11#-29#住宅楼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承包能力的投资建设人。因第一次公告参加报名的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经研究决定,重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吴滩居委会四、七、八组境内,原吴滩镇为民路东、前圩路北、八中沟南、合利河西。
2、工程规模:吴滩农民集中居住区11#-29#住宅楼工程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合计约89427.79平方米,均为砖混六层(不含层高2.19米的底层车库)、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基础桩型PTC-400(70)A-C70,项目总投资额约9990万元人民币。
3、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2011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11年12月31日前主体封顶,工期18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的发包方式、标段及招标内容如下:
1、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方式。招标人就本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及施工承包工作通过招标引资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工程建设期内项目投融资、管理、施工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将符合设计、承包合同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照约定的回购期还款。
2、回购期:四年,首期回购款25%支付时间为中标人将项目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招标人之次日起的一个月之内,以后每年的同一日期即为回购款的支付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为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每期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5%;
回购期年融资利率:在发放招标文件当日按发售招标文件时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款(月利率为12.5733‰),不计复利。回购期内,若遇前述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回购期年融资利率不作同步调整。
3、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吴滩农民集中居住区11#-17#、20#、23#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共约43398.83平方米,总造价约4790万元;
二标段:吴滩农民集中居住区18#、19#、21#、22#、24#-29#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共约46028.96平方米,总造价约5200万元
招标内容:桩基、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工包料。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 2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
每个投标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投 2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80 万元人民币/标段,履约保证金为300万元人民币/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七、投标申请人可直接到阜宁县招标投标网(www.fnzbb.com)下载中心下载《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八、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三份),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 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申请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附件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所有附件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资格预审结束后证书原件退回,其它材料留存。
九、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8 日至 2011 年 8 月 1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将本工程投标报名材料投递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捌 号投标报名箱。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内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内容完整的报名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招标人将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十二、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三、招标控制价:本BT项目招标控制价为预算价下浮3%,具体数额将于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招标投标网上予以公布。
十四、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8号
联系人:戴炳硕 电话: 134*****266
邮编:224400 E-Mail:msk1895@163.com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陈玉龙 电话:138*****858 传真:****-********
邮编:224400 E-Mail:fncyl@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8 日8时至2011 年 8 月 12 日17时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一年八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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