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河(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桥河(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咸安区高桥河(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高桥河(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己由咸环保函【2011】21号(关于对《咸安区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项目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咸安区双溪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省级环保配套资金及咸安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咸安区高桥河(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2)施工地点:咸安区双溪桥镇、贺胜桥镇
(3)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 咸安区双溪桥镇胡泉湾、高铺街、刘福、学背后、万家、丁家湾、浮桥陈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二标: 咸安区双溪桥镇陈贵方、杨仁铺、张游、吴欧仆村及贺胜桥镇田铺邹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三标: 咸安区双溪桥镇吴垅、大屋石、樊家滩、吴昊、上海陈、毛云山、樊都塘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四标: 咸安区双溪桥镇谭家咀、陈君聘、程卓陈良、王棚、春桥、周幼、新屋冲尾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五标: 咸安区双溪桥镇杨堡、上万、肖家、下万、大路方、新屋张郁、九龙泉、大屋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污水管道、检查井、围栏、污水处理系统、人工湿地及管道系统、一级厌氧池、二级厌氧池、生物滤池、格栅池、生态渠植物、生物填料及菌种等工程;
(5)工程质量与标准:合格;
(6)计划施工工期:60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环保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4)六大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5)具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有能力赔偿;
(6)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7)近三年内承建过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工程业绩。
(8)近三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三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县)级以上不良记录;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组织查询,查询结果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4.1.1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8月9 日至2011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咸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1.2报名时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环保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 六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资格审查方式:
4.2.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 18 日9:30时,地点为咸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咸安区财政局附楼三楼)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长安大道
邮 编: 437100
联 系 人: 郭红霞
电 话: *******、134*****762
传 真: ****-*******
日 期: 2011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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