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招标公告
盘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 招标单位:盘山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荣达]
招标代码:********150205 建筑工程|
盘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盘发改发[2011] 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盘山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5662.06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额:计划投资总额为:114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1年9月2日至2012年10月1日。
2.5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工程
2.6 投标保证金: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盘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8)拟派驻本工程相关专业的建造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该建造师在本企业近3年同类工程5项业绩资料合同(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报名时请提供建造师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保险证明)。(9)AAA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誉证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上午9: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上午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忠仁 联 系 人:王彬
联系电话:136*****200 电 话 /传真:****-*******
传真: 地 址:兴隆台区鹤乡小区34号商网
开户行:盘锦市中国银行兴隆大街支行
邮 编:124000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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