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盐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论证意见的公示

关于海盐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论证意见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盐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海盐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项目1500000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一、较高的权威性。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以下称“省环科院”)作为省生态环保厅直属单位,在浙江省范围内在生态保护方面、生态文明创建方面具有顶尖的水平。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省环科院已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的理论体系,对现行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方向和总体要求把握更准、理解更透,对具体工作指导性更强。更为重要的是,在生态文明创建规划评审、技术评估、现场验收等环节省环科院的专家团队均为专家库成员被邀参与到省生态环境厅或国家生态环境部专家组中,对后续海盐县国家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审核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 二、丰富的工作经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完成创建还需经过规划实施、创建技术评估、技术整改、考核验收等一系列过程,省环科院已经为湖州市、德清县、北仑区、象山县、泰顺县、磐安县、仙居县、开化县、新昌县等多个地区提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其对整个创建过程拥有丰富的经验。 三、在海盐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浙江省环科院一直以来为海盐县做了大量的环保技术支撑工作,如:海盐千亩荡水源地保护中期评估、海盐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十三五”实施方案、海盐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海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重大项目,对海盐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均有较好的的了解。 四、项目时间的紧迫性和项目延续性。原本2021年度的项目提前到2020年上半年前递交创建材料,作为海盐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的技术支撑单位,可以省去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国家生态县的“升级版”,项目也具有很好的延续性。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一、较高的权威性。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以下称“省环科院”)作为省生态环保厅直属单位,在浙江省范围内在生态保护方面、生态文明创建方面具有顶尖的水平。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省环科院已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的理论体系,对现行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方向和总体要求把握更准、理解更透,对具体工作指导性更强。更为重要的是,在生态文明创建规划评审、技术评估、现场验收等环节省环科院的专家团队均为专家库成员被邀参与到省生态环境厅或国家生态环境部专家组中,对后续海盐县国家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审核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 二、丰富的工作经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完成创建还需经过规划实施、创建技术评估、技术整改、考核验收等一系列过程,省环科院已经为湖州市、德清县、北仑区、象山县、泰顺县、磐安县、仙居县、开化县、新昌县等多个地区提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服务,其对整个创建过程拥有丰富的经验。 三、在海盐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浙江省环科院一直以来为海盐县做了大量的环保技术支撑工作,如:海盐千亩荡水源地保护中期评估、海盐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十三五”实施方案、海盐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实施方案、海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重大项目,对海盐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均有较好的的了解。 四、项目时间的紧迫性和项目延续性。原本2021年度的项目提前到2020年上半年前递交创建材料,作为海盐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的技术支撑单位,可以省去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国家生态县的“升级版”,项目也具有很好的延续性。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人:徐立峰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张利明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附件信息:

  • ********1/201912/0058a17a-8e14-4511-9a32-03fdc01824ed">S45BW-********9540.pdf

    1.1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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