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剧院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人民剧院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吉林市人民剧院工程招标公告(第三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ZB-ZFTZ-SG11072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人民剧院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16930平方米,桩基础,框架结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南山街以东,环山路以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项目类似规模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市建联字[2009]1号文件规定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16时,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2000元。图纸押金为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下午14:30 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项目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市华强大厦7楼
联系人:张星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长江街44-8号
联系人:李文翠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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