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_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_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_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BPZF-2019-C414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_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5万元
四、采购内容: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期:签署协议起1个月内完成相关文件的查阅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九、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供应商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天鹅湾三期B区23栋(天鹅湾大厦)9层9004室)购买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本)。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3日13:30时前。
十一、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3日13:30时前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此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注: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响应文件被拒收。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天鹅湾三期B区23栋(天鹅湾大厦)9层)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外层封装上须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四、磋商有效期:不得少于60天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联系人:赵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天鹅湾三期B区23栋(天鹅湾大厦)9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
遵循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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