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的批复公示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的批复公示
冀卫妇幼函〔2019〕23号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辅助生殖技术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及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黄河西路31号)夫精人工授精(AIH)、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进行了现场校验。专家组认为,该院管理制度健全,场地、人员、设备及技术运行规范,夫精人工授精(AIH)、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泡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技术校验合格。经研究,我委决定批准该院继续运行相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望你委督促该院认真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SOP手册,细化操作指征;严格促排卵指征,减少多胎率;调整伦理委员会,并保留会议原始记录;进一步加强质控管理和自查,细化实验室操作常规;强化精液检查人员规范化培训,注重病历书写规范,确保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健康开展。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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