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财政支农海南州牦牛产业发展资金青海香三江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品牌宣传、营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年省级财政支农海南州牦牛产业发展资金青海香三江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品牌宣传、营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青海省共和县畜牧兽医站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14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佳铭竞磋(货物)2019-044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9年省级财政支农海南州牦牛产业发展资金青海香三江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品牌宣传、营销建设项目 | 1 | 400000 | / | 4个店门制作广告牌5个,印制宣传手册100000本,新型宣传包装设计8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磋商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12-13 至 2019-12-19 17:3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4层12414/12415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2-24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4层12417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2-24 09:30:00
九、 磋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4层12417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2019年省级财政支农海南州牦牛产业发展资金青海香三江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品牌宣传、营销建设项目 | 8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胜利路支行银行 | ****************0378 | 银行转账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3))(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磋商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6@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佳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喇海云
联系电话:189*****891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24层12414、12415室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共和县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南路3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共和县财政局
联系人:冯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海南州共和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572/201912/b95d35be-d295-4b8f-8d7e-bdb15f8082a6">青海佳铭竞磋(货物)2019-044(发售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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