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安市遂川县雩田镇木牛洲。

一、招标条件

本“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93.21亩。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600t/d,配置2台3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招标范围:

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报价依据为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澄清文件。

施工招标具体范围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厂房/主厂房附屋、引风机房、烟囱、坡道、综合水泵房、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渗滤液处理站的建筑工程、中水处理车间、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设备间、固化物养护车间、气柜、油罐区及油罐区铁艺围栏和门、初期雨水收集池、地磅房、地磅、物流入口大门、人流入口大门、门卫室、垃圾运输车清洗及停车位和总图【围墙;道路(总图中部分道路不在此招标范围,详见图纸);硬化地面;路灯照明;厂区电缆沟;管沟;生活给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从围墙外第一个井(计量表、阀门、接头)接至厂内);污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到围墙外第一个井(计量表、阀门、接头)为界);消防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雨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到围墙外第一个井(计量表、阀门、接头)为界)。

本次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 “遂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及附属厂房建筑施工图图纸目录”的所有施工图上的所有工程量(除明确说明不属于此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具体见本文件附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者: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或市政专业),并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垃圾焚烧发电土建总承包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入职时间不少于半年。严禁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任职。

3.投标人近5年有2个6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筑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业绩,(以总包或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吉安市遂川县商会大厦2408室(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图纸(电子版版):0元/本,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14:00

递交地点:吉安市遂川县商会大厦2408室(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吉安市遂川县商会大厦2408室(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

六、其他

1. 建设地点:吉安市遂川县雩田镇木牛洲。

2. 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力争创优。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12个月。

4.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有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建筑或市政专业)且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垃圾焚烧发电土建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含建筑工程)的证明。;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2019年度至少半年的社保缴存记录证明材料;

(7)投标人自2014年12月起有2个6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筑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业绩,(以总包或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遂川县商会大厦2408室(遂川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82*****314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地外滩公馆写字楼18栋1909

联 系 人:肖武、徐婀娜

电 话:133*****352

电子邮件:********5@QQ.COM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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