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全市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9〕19号)精神,结合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讲话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安全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2020年元旦春节、全市全国两会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思想麻痹,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业农村部门领导未定期研究部署、督查督办安全生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未按期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等问题。

2.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重庆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落实和“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的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未建立尽责履职规范及考核奖惩办法的问题;重点整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特别是畜禽屠宰、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未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3.隐患排查走过场的问题。重点整治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系统不细致,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扎扎实实”走过场,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等问题。

4.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该查不查,下不了狠手的问题;重点整治农业农村部门未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执法未实现“月月清零”,或者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经济处罚强度低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行业重点,狠抓集中整治。

1.农业机械。一是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是否更新;是否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跟踪问效,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工作是否彻底,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逾期未年检、假牌套牌以及拼装改装、报废车辆上道行驶等问题是否开展源头治理。能否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农村道路交通“6+5力量”加强路面执法管控;是否严厉打击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使用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发现案件线索的,是否及时依法移交。

2.渔业船舶。一是渔业船舶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继续从事渔业捕捞作业。二是渔业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消防桶、信号设备等。三是在渔业船舶上生火做饭、放置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等。四是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五是渔业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超作业场所作业、航行作业时不穿戴救生衣、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等系列突出问题。

3.危险化学品。一是是否吸取“3.21”等事故教训开展了危化集中整治。二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三是重点整治涉农领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种植使用的硝酸铵化肥、硝酸钾化肥(主要安全风险:爆炸、火灾)和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氯化苦、溴敌隆、杀鼠醚、杀鼠灵、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化肥储存、销售较大的供销企业和经营门店。

4.沼气行业。一是沼气安全工作纳入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范围,落实人员、经费、设备保障问题。二是以农村沼气项目新建沼气工程和沼气池维护清掏及废弃沼气池清理等为重点的新一轮沼气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责任到人、监管到口。三是元旦春节前、“两会”前的沼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告知书发放及在沼气设施周边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标识标语是否全覆盖。

5.其他。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和消防安全。是否建立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加强重点区域和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的检查和巡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温室、畜禽棚舍等设施是否规范生产区电线架设、电器使用以及养护。生产基地配备救火设备和用水水源。办公用房、食堂、试验室、仓库、基地生产用房、单位出租房、农场及农场危旧房等是否进行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整治。二是直属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是否倒排工期开展新一轮安全“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可能靠近烟花爆竹燃放点位等防火区域的全面检查。市农校、市农机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要早安排、早动手。寒假临近,学生思想活跃,校园各种活动、集会较多,两校是否高度重视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师生校内外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因追星、追节(圣诞节、跨年夜等)发生踩踏、食物中毒、火灾等群体性安全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全市集中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要求,营造良好氛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委各重点行业和直属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时节特点,紧盯行业重点,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督促整改。

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督办问责。

市农业农村委将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推进情况纳入委领导调研指导区县岁末年初工作的重点内容,强化督促指导。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安全生产督办、通报批评和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问题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联系人:范永洋;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qnwaqc@163.com)


标签: 整治 安全生产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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