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综合楼避雷设备建设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综合楼避雷设备建设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五莲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避雷设备建设专项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莲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对该单位综合楼避雷设备建设专项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五莲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治权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五莲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避雷设备建设专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WZ-2011-131。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日照市五莲县人民医院
(2)本项目内容包含综合楼内下述设备的雷电防护:大型设备配电安装浪涌保护器;等电位连接;设备独立接地体;综合楼的直击雷防护。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取得产品生产厂家产品代理经销授权证书和本项目投标资格授权,投标时须持有厂家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在投标和施工阶段有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
(3)近三年内至少参与两次县级医院雷电防护工程或避雷工程施工或维护的业绩;
(4)具有国家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5)所提供产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书和国家级权威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6)外省企业须出具山东省气象局登记备案证明;
(7)本次采购活动允许产品经销代理机构与厂家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五莲县城利民路49号;
3、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审查:
3.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3近三年内至少参与两次县级医院雷电防护工程或避雷工程施工或维护的业绩(以合同原件及验收报告为准);
3.4国家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副本;
3.5省外企业须出具山东省气象局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注: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16日上午8:30-9:00,在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并在此后进行报价。
七、本项目联系人:丁立国,业务咨询电话:****-*******。
八、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五莲支行
帐 号:161*****190********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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