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招标公告

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招标公告


比选文件名称: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采购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19-12-13 15:4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9-12-14 10: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9-12-18 19: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0#">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光放大器、分光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1900X25N59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69万元(含税价)。

采购内容:本期工程对现有移动DPI平台4G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扩容改造,硬件包括:328路分光比为70%:10%:10%:10%的分光器,176路10GE光放大器。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货物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89,978.00元人民币(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中选后提供附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2)参选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两者项目名称、金额必须完全一致;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选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参选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3)若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5)在评选现场对参选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参选将被否决。(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①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参选,同时参选人须提供所投设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本次参选(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4.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本比选公告第2.1-2.2项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参选人承担。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0日10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3楼2300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人:周鑫

电话:****-*******130*****963133*****087

传真:****-*******

电子邮箱:********57@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1213



标签: 光放大器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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