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新疆公司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答复意见》(新星石油【2019】2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公司顺北油气田一区淡水工程。

2.2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盖孜库木乡。

2.3建设规模:新建淡水处理站淡水产水规模500m3/d。

2.4建设投资:1700万元。

2.5计划工期: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新建淡水处理站1座,包括新建1座200 m3澄清罐、1座200立方米原水罐、1套处理量2×20 m3/小时超滤装置、1座50立方米中间产水罐、1套产水量2×13方/小时反渗透装置、2座50立方米淡水罐、1套供水装置,以及配套供配电、自控、土建等设施;新建水源井2口,利用探采1井转生产井1口,深井潜水泵3台,取水管道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C2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化工石油工程地面建设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2016年以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地面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地面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持有HSE、H2S培训合格证书。 2016年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地面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7月26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2005年8月15日新建法[2005]6号)要求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依法办理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在自治区境内承揽工程。

3.6 投标人受到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处罚的不得参与投标。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4日 10:00至2019年12月19日 18:00。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8:00。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 10: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1月3日 10: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园区。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园区BM101。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园区;

邮编:830011;

联系人:张志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zhijie.xxsy@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长春南路 466 号西北油田科研生产园区 A505;

邮编:830011;

联系人:骞书萌;

电话:****-*******

传真:0991-3166287;

电子邮箱:qiansm.xbsj@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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