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定点饭店(莆田地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莆田市)

省直机关定点饭店(莆田地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莆田市)

省直机关定点饭店(莆田地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直单位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编号:PTCG*******-J
二、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定点饭店(莆田地区)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莆田地区会议和出差住宿的定点饭店
四、协议时间: 2007年9月1月至2008年8月31日;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在莆田市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2、响应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身份响应。
3-1、联合体响应须符合采购法第22条第1款规定。
3-2、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响应人联合响应。
4、响应人只能提供一份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响应: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响应人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资质要求。
六、时间安排: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07年8月23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8月31日15点,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谈判时间和地点:2007年8月31日15点20分;
对竞争性文件有异议的,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来函、来电、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我中心联系。不在本地的响应人可以用传真方式答疑。
七、本次采购为国内采购,请响应人提供国内人民币交货价,不涉及进口有关手续。
八、本批采购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形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注: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必须到帐)。
九、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莆田市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陈、小郑
十、请认真阅读文件中带*号、加粗、加划线条款,这些条款对响应行为至关重要。没响应加*号条款为响应无效条款。
十、招标公告内容与正文不相符的,以正文为准。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23日
 
 
 
 
 
 
 
 
 
 
莆田市政府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PTCG*******-J
采购项目:省直定点饭店(莆田地区)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莆田地区会议和出差住宿的定点
饭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0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04
第三部分 响应人须知……………………………………………………………………………07
第四部分 竞争谈判程序…………………………………………………………………………09
第五部分 谈判程序及成交人确定方法…………………………………………………………12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13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7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2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重要提示:为保证本次谈判的公平、公正,如发现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要求,请向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若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按时答复或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采购管理监督部门投诉,若发现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请向纪检机关举报。
市招投标办:*******;市财政局:*******;市纪委:*******
请响应人及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www.ptztb.gov.cn”(可无限制下载采购文件)、“莆田政府采购”、“福建省招标和采购网”网上查询更正或修改通知。
 
受莆田市直单位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编号:PTCG*******-J
二、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定点饭店(莆田地区)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莆田地区会议和出差住宿的定点饭店
四、协议时间: 2007年9月1月至2008年8月31日;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在莆田市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2、响应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身份响应。
3-1、联合体响应须符合采购法第22条第1款规定。
3-2、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响应人联合响应。
4、响应人只能提供一份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响应: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响应人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资质要求。
六、时间安排: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07年8月23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8月31日15点,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谈判时间和地点:2007年8月31日15点20分;
对竞争性文件有异议的,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来函、来电、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我中心联系。不在本地的响应人可以用传真方式答疑。
七、本次采购为国内采购,请响应人提供国内人民币交货价,不涉及进口有关手续。
八、本批采购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形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注: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必须到帐)。
九、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莆田市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陈、小高
十、请认真阅读文件中带*号、加粗、加划线条款,这些条款对响应行为至关重要。没响应加*号条款为响应无效条款。
十、招标公告内容与正文不相符的,以正文为准。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23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定点饭店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系采购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莆田地区的会议、出差定点饭店;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的客房、会议收费报价不高于福建省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会议标准的情况下,即自动成为福建省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出差、会议的定点饭店。
2、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莆田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认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定点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莆田市财政局负责签订定点协议和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本项目的标准二人间客房、单人客房、商务套房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元/间。
4、会议费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下综合定额:单位:元/人*天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
基本要求
经营场所
1
定点饭店
A
出差住宿
a.国家旅游部门认定的三星级宾馆或以上级别宾馆;
b.未通过三星或以上星级认证的宾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客房:可供50间;
车位:可同时停泊8m以上客车3辆,小轿车30辆;
有同时容纳80人的会议室。
莆田市
 
B
会议接待
 注:响应人必须同时出差住宿和会议接待为其响应项目。
(二)、住宿费和会议费开支标准及报价重要说明
1、本项目的套间客房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元/间·天,标准二人间客房或单人间客房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元/间·天。
2、响应人对出差和会议的客房报价应包含自助早餐的费用。
3、对于会议接待项目,响应人应提交合理的客房和会议室报价,且会议房租费(含客房租金和会议室租金)不得高于每人每天130元。
4、响应人应统一按每人80元/天的标准提供午餐和晚餐方案,且须有自助餐和桌餐二种供餐方案。
5、响应人应对本项目提供价格优惠,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不合理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省直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办会时可自行选择客房、会议室、伙食等具体服务项目的种类和数量,并按实际发生金额与定点饭店进行结算。
(三)、 定点饭店的硬件和服务要求
1、饭店布局合理,方便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3、参加会议接待项目投标的,须提交合理的配餐方案和客房方案。
4、有计算机管理系统,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有效。
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6、前厅:
6.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设置客人休息场所,配备沙发或舒适的座椅。
6.2 设迎宾员,16(7:00—23:00)小时迎接客人;设大堂经理,16(7:00—23:00)小时服务;设值班经理,24小时服务。
6.3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李服务。
7、总服务台:
7.1总服务台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结帐、留言等服务项目,提供24小时服务。
7.2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本市交通图和旅游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8、客房:
8.1符合要求的标准间、单人间和300元以内的套房的总数量应不少于50间。套间不少10间 ,均设卫生间;标准间和单人间不少于40间,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不含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8.2客房配备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或梳妆台)、床头柜、床头灯、台灯、窗帘等配套家具和装饰用品。有空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可通过总机拨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备有信封、信纸、笔、服务指南、住宿须知、价目表等。
8.3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独立的淋浴间)、浴帘,配备浴巾、面巾、小方巾、卫生用品等。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8.4提供开夜床、叫醒、送餐、洗衣等服务,24小时供应开水(饮用水)并免费供应茶叶。
8.5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会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罩和枕套,随时补充客用品、消耗品。
8.6客房应含免费早餐。
9、餐厅:
9.1大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80人就餐,有3个以上中、小餐厅(包间),能提供民族餐。
9.2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使用布料的桌布、口布、小毛巾。
9.3提供早、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21时结束,并能根据客人需要提供桌餐和自助餐(必须能够提供自助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9.4能提供3种以上风味菜系的菜肴,能提供宴会服务等。
9.5能够提供标准为80元/天·人的自助餐及桌餐。
10、厨房:
10.1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满铺瓷砖(或保洁材料),有地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工作台及优质的厨柜、厨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闭的垃圾箱。
10.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10.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10.4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等有效措施。
11、会议室:
11.1 至少有一个60座位以上的大会议室,配有贵宾室、衣帽间(或存衣处);有4个以上不同风格的中小会议室(洽谈室)。室内配备冷暖空调、沙发、茶几、会议桌椅,茶具用具齐备。大会议室配备满足需要的音响设备,有供租用的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
11.2有较宽敞的楼层厅堂和会间客人休息场所。
11.3会议室所在楼层的适当位置设有公共电话,并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分设的卫生间。
11.4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能提供做会标、摆花等服务。
12、公共区域:
12.1四星级、五星级宾馆应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自备(免费)停车位不少于房间数的15%。
12.2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12.3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和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12.4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和公共电话、市内电话簿。
12.5庭院绿化良好。
13、综合服务:
13.1有多功能厅、健身娱乐场所、理发室、商品部。
13.2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商务服务。
13.3提供代售邮票、代发信件、代订机票和车票等服务,根据会议要求能提供医疗服务。
13.4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第三部分 响应人须知
 
一、项目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二、采购当事人定义
1、“采购方” 系指本批采购项目的委托方或采购人。
2、“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受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
3、“响应人”系指向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
4、“服务”系指竞争性文件规定响应人须承担的服务内容。
三、合格的响应人
1、响应人在莆田市必须有固定营业场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2、响应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身份响应。
3-1、联合体响应须符合采购法第22条第1款规定。
3-2、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响应人联合响应。
4、响应人只能提供一份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响应: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响应人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响应费用
    响应人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响应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及用户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专利说明
1、获得合同的响应人应保证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响应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用户的损失。
2、响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竞争性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六、响应报价
1、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场地使用、茶水、服务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响应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提醒: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或成交服务费,请响应人在测算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本次采购的响应价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响应人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加,合同实施期间,成交人可向下调整报价。
响应时,每个响应人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响应人提交价格、型号、配置可调整或其他存在可选择性的响应文件将按响应无效予以拒绝。
七、响应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响应人应以人民币填写所有单价和总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八、响应报价
1、本次采购的货物的价格为首次提供给用户货物的最高限价,成交人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提供更优惠的供货价格。
本次响应人所报的单价价格为协议实施期间最高限价,如遇市场价格下调应及时按优惠率进行向下调整。
2、响应人应在竞争性文件所附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响应货物的价格。
    九、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响应人应规定时间前提交响应保证金(以到帐为准)。
    3、响应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响应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5、未中标的响应人的保证金,将按竞争性文件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6、中标的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发生以下情况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7-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虚假承诺;
7-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响应资料;
7-3、不接受竞争性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响应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7-4、相互串通响应;妨碍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恶意干扰采购活动,不听劝阻的;
7-5、如果成交人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协议);或未按竞争性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或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十、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响应文件组成:报价文件1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响应文件副本2份,响应人也可以提供电子版(软盘或光盘)1份(WORD格式),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为保护响应人的利益,标书要编制封面、目录、页码,用线装、胶装或其他方式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
    3、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4、除响应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十一、响应有效期和供货期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定点协议生效后的1年。响应有效期承诺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特殊情况下,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响应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响应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二、其他要求
1、成交人及成交人指定的销售商,未经相关采购人和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允许,不得在媒体、经营场所、产品包装、业务名片等载体上标挂“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莆田地区的会议、出差定点饭店”、“会议、出差定点饭店”等相类似的标识,一经发现则予以警告,不及时改正者则取消莆田市直单位办公用纸协议定点供应商资格。
2、在协议定点采购合同有效期内中标的协议定点采购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管理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合同管理。
十三、、采购信息途径和责任
供应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ptztb.gov.cn下载竞争性文件。通过无记名方式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及时在www.ptztb.gov.cn上查询下载本批招标的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建议在竞争性谈判递交响应文件前7日和前1日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更改通知。
由于通过无记名方式报名,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不知道参加响应人联系方式,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无法直接通知,故若供应商没有获得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影响了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
第四部分 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竞争性谈判程序简要说明
1、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竞争性文件公告。
2、合格供应商在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网站报名参与竞争性文件并领取竞争性文件。
3、合格供应商按竞争性文件规定的时间向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递送响应文件。
4、公开答疑会后,领取(购买)竞争性文件的,必须认同答疑更改后的竞争性文件,方能参与。
5、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接受响应文件后,依法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标。
6、谈判小组成员会成员由本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7、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能保证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人。
二、竞争性文件的澄清
1、响应人对竞争性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答疑时间以前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下同)通知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答疑会,并对书面的疑问在会上公开,请由采购人予以回答。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报名登记的每一响应人,响应人在收到该答复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收到。
2、为使响应人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可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登记的每一响应人。网上下载的响应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下载。
3、竞争性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要求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文件所有内容,按竞争性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正确性,以使其文件对竞争性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组成(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2-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文件)、企业信誉和业绩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响应货物符合竞争性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及响应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响应文件应将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3-1、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应按竞争性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报价书及符合竞争性文件要求的相应文件。
3-2、响应人应按竞争性文件要求填写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
4-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壹份(加盖响应人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4-2、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对响应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要求签字。
《法人授权书》法人未经本人签字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行为。
4-3 、其他文件
5、竞争性文件货物符合竞争性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5-1、响应人提交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6、竞争性文件有效期
自竞争性文件接受之日起,报价有效期1年,特殊情况下,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响应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除响应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有签署文件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行为无效、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1、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未满足本文件提出的主要要求、产品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未响应本文件中带*号条款要求。
4、任何一项货物响应价超过厂商公开报价或省内其他定点采购价格。
5、竞争性文件规定的无效或废标条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竞争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至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用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密封外层注上“响应文件”字样,并写明响应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比照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响应”字样。
4、响应人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七、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1、依法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会,谈判小组成员会对响应人进行资格性复查、符合性检查、评标。
2、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响应人质疑,将请响应人进行产品说明,或在谈判小组成员会要求下进行产品测试。响应人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成员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说明,提供响应产品配合测试。
3、合同将授予其响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最佳响应人,推荐成交不少于15个酒店。
4、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响应最终中标。
九、公示及成交通知
1、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把谈判小组成员会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报采购人确认;
2、经确认后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公示3日,中标公示期满后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书面通知成交人中标。
3、中标通知:若公示期内未收到质疑书,将在公示结束后的2日内授予;若提出质疑,将在质疑人收到答复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提起投诉的,在其后的2日内授予中标通知书;若提起投诉,将在财政部门处理结束后,根据财政部门处理决定是否授予中标通知书。
十、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的准则
    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竞争性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的响应人。
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响应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法律和民事责任。
    3、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通知落标的响应人,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4、签订合同(协议)
4-1、成交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莆田市财政局签订合同(协议),否则按成交后撤回响应处理。
4-2、竞争性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协议)的依据。
十二、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采购人和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依法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的权利,对受影响的响应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响应人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
十三、付款方式与条件
结算货款由采购人和住宿或会议发生行为人直接结款。

 
第五部分、评审程序及成交人确定方法
 
一、依法组成谈判小组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和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照本次竞争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二、审查程序
1、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取响应文件时初审资格。
2、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谈判前由业主、评审委会复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2-1评标委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响应文件前后、不同文本的一致性,对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不符的,以书面文件正本为准;对报价文件和正本中报价一览表等相关响应文本中的品牌、型号、配置和价格等不符的,以报价文件为准。
响应报价只能只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若响应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2-2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技术和生产能力或销售能力。如果确定响应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
2-3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响应是否对竞争性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是指响应符合竞争性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保留、反对响应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响应的响应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响应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
2-6谈判小组允许修改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响应人的相对排序。
3、经过资格性和技术性审查后进入评审。
四、成交人确定办法
本项目的评价与比较采用综合评价法;谈判小组将推荐通过资格与响应性(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最高的15家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
评分的统计:报价人的得分,将先去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进行算术平均得出。
评分的主要依据是报价文件;谈判小组可视情对报价人进行实地考察打分;若发现报价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谈判小组可酌情扣分或取消其谈判资格。
谈判小组可以就报价进行第二次的谈判。
4.保密和披露
4-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响应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4-2响应人不得干扰谈判小组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4-3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4-4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第六部分 定点饭店协议书范本(主要条款)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2007年 月 日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为福建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
二、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乙方承诺的优惠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
三、甲方的义务:
(一)公布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
四、乙方的权利:
(一)对出差人员、会议举办单位提出的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二)出差人员不能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价格优惠。
(三)对出差人员、会议举办单位索要假发票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四)当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时,乙方有权申请对协议规定的优惠价格进行调整。
五、乙方的义务:
(一)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省直机关人员住宿、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并按照协议提供价格优惠。
乙方接待地方党政机关出差人员和会议的,应给予同等优惠。
(二)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三)乙方向出差人员和会议提供如下优惠价格:
出差住宿报价(每天每间)
B会议报价(每天每人)
房 型
门市价
客房报价
可供数量
房 型
门市价
客房报价
备注
套 间
 
 
 
套 间
 
 
 
单间
 
 
 
单间
 
 
 
标准间
 
 
 
标准间
 
 
 
各类客房、会议室报价清单附后。
会议举办单位要求提供午、晚餐提供自助餐服务的,乙方应按会议伙食费报价标准提供。
乙方提供的优惠价格为最高收费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出差人员或会议举办单位与乙方在价格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出示协议书。
(四)乙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出差人员和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规成交准收费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违反国家或福建省的相关规定。
(五)协议规定的其它事项。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福建省财政厅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07年 月 日                日期:2007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 诺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饭店采购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可供房型一览表
(3) 淡季、旺季调整措施
(4) 会议接待方案
(5) 技术商务偏离表
(6) 2005年以来的主要会议接待业绩和典型案例
(7) 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
(8) 售后服务承诺书
(9) 响应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10)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提交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响应人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响应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响应人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采购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响应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代表签字: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响 应 一 览 表
响应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星级情况
A出差客房报价(每天每间)
B会议客房报价(每天每间)
备注
房 型
门市价
客房报价
可供
数量
房 型
门市价
客房报价
可供
数量
1
 
套 间
 
 
 
套 间
 
 
 
 
标准间(含单间)
 
 
 
标准间(含单间)
 
 
 
 
标准间(不含单间)
 
 
 
标准间(不含单间)
 
 
 
 
 
会议室报价
 
 
 
 
备注:1.客房报价应含自助早餐。
2.客房报价按可供同房型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以上表中响应人较低的标准间报价为评标价。
3.会议接待按两人一标准间报价。以省三类会议的报价为评标价。
4.参加会议接待项目报价的,应提交合理的配餐方案。
5.会议室按所有可供会议室÷可容纳人数的每天价格进行报价;伙食按午餐和晚餐80元标准提交自助餐和桌餐方案。
6.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另制作一套装在同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2-1可 供 客 房 一 览 表 (出差住宿)
响应人:(盖章)
序号
房间类型
门市价
报价
数量
坐落朝向
情况
基本情况
 
1
标准间a
 
 
 
 
 
 
2
标准间b
 
 
 
 
 
 
3
标准间c
 
 
 
 
 
 
4
单 间a
 
 
 
 
 
 
5
单 间b
 
 
 
 
 
 
6
单 间c
 
 
 
 
 
 
7
套 间a
 
 
 
 
 
 
8
套 间b
 
 
 
 
 
 
9
套 间c
 
 
 
 
 
 
注:上述房型须列明本项目出差住宿的所有可供房型,总数量应不少于20间,并符合限价要求;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本表相关房型的加权平均价。响应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删房型。
响应人代表:(签名)                     
 
2-2可 供 客 房 一 览 表 (会议)
响应人:(盖章)
序号
房间类型
门市价
报价
数量
坐落朝向
情况
基本情况
 
1
标准间a
 
 
 
 
 
 
2
标准间b
 
 
 
 
 
 
3
标准间c
 
 
 
 
 
 
4
单 间a
 
 
 
 
 
 
5
单 间b
 
 
 
 
 
 
6
单 间c
 
 
 
 
 
 
7
套 间a
 
 
 
 
 
 
8
套 间b
 
 
 
 
 
 
9
套 间c
 
 
 
 
 
 
注:上述房型须列明本项目会议的所有可供房型,总数量应不少于100间,并符合限价要求;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本表相关房型的加权平均价。响应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删房型。
响应人代表:(签名) 
3.3可 供 会 议 室 一 览 表
响应人:(盖章)
序号
会议室类型
(人数)
门市价
报价(每天)
数量
坐落情况
基本情况
 
1
会议室     人
 
 
 
 
 
 
2
会议室     人
 
 
 
 
 
 
3
会议室     人
 
 
 
 
 
 
4
会议室     人
 
 
 
 
 
 
5
会议室     人
 
 
 
 
 
 
6
会议室     人
 
 
 
 
 
 
7
会议室     人
 
 
 
 
 
 
8
会议室     人
 
 
 
 
 
 
9
会议室     人
 
 
 
 
 
 
注:上述房型须列明本项目会议的所有可供会议室 。开标一览表按所有可供会议室÷可容纳人数的每天价格进行报价。
响应人代表:(签名)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响应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响应人代表姓名)为响应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响应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响应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响应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响应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方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星级证明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投标产品的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投标产品的消防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复印件。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投标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      期:                                
 
 
 

 
 
 
五、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有关文件(可单独提供或退保证金时提供)
(本文件用于退还保证金,采购中心将在授于中标(成交)通知书的5日内,把本函及申请表交给招投标中心相关部门给予退还)
1、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单独提供、无需密封)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提供的保证金,请在法定的时间内退还我司,我司帐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响应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   年    月     日
2、交纳保证金转帐或电汇复印((单独提供、无需密封))
 
 

 
 
第八部分 附件
 
 
 
闽财行〔2007〕27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行政
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法》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我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和出差等方面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办法》印发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因此,具体的定点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及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6月27日印发

 
主题词:定点 管理 办法 通知

附件:
 
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
及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
第三条 定点管理的内容包括: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确定、监督检查以及变动调整等。
第四条  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由财政厅负责,部分工作委托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和设区市财政局。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财政厅的职责是:
(一)制定、修订定点管理办法;
(二)委托管理局负责福州市区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
(三)委托设区市财政局负责本市区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
(四)对管理局和设区市财政局确定的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含变动、调整)予以审核、确认;
(五)公布省级的定点饭店和收费标准;
(六)受财政部委托,将确定的中央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含变动、调整)上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第六条 管理局受财政厅委托,负责福州市区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确定福州市区定点饭店的具体工作;
(二)提出确定福州市区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含变动、调整)报财政厅审核确认(中央定点饭店由财政厅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三)负责与财政厅(或财政部)确认的福州市区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
(四)负责福州市区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
(五)财政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设区市财政局受财政厅(或财政部)的委托,负责本市区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确定本市区定点饭店的具体工作;
(二)提出确定本市区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含变动、调整)报财政厅审核确认(中央定点饭店由财政厅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三)负责与财政厅(或财政部)确认的本市区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
(四)负责本市区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
(五)财政厅(或财政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确定
第八条 各设区市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确定工作,由财政厅委托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福州市区委托管理局负责。县级暂不确定定点饭店。
第九条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确定,采取《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方式进行,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省级定点饭店采购由管理局向省政府采购办申报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经批准后,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各设区市定点饭店采购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条 三星级饭店以及具备相等条件的饭店,均可以参加投标,或申请定点饭店资格。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住宿费最高上限,也可以参加投标,或申请定点饭店资格。
第十一条 确定定点饭店的原则:
(一)数量适当。定点饭店的数量以能满足中央、地方党政机关出差、会议需要为宜;
(二)布局合理。定点饭店的分布要合理,交通便利;
(三)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人员出差、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定点饭店;
(四)价格优惠。定点饭店对出差、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
(五)公开公平。对同类宾馆、饭店要一视同仁,对内部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不能有特殊政策。
第十二条 具备接待条件的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可向管理局申请,经管理局确定财政厅备案后,可承办系统及系统外的住宿和会议,但收费标准应控制在通过竞标三星级饭店价格的80%以下。经确认后的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按定点饭店的相关要求管理,但不列入对社会公布的定点饭店名单中。
第十三条 确定收费标准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当地物价水平,淡旺季价格差异;
(二)当地财力可能,尽可能节约财政开支;
(三)当地的会议费标准或会议费定点价格,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应比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更加优惠,一般应掌握在定点饭店门市价的60%以内。
第十四条 管理局和各设区市确定中央定点饭店以后,由财政厅将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汇总报送财政部审核确认。经财政部确认后,由财政部委托管理局和各地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财政部、各地财政部门(或管理局)、定点饭店各一份。
管理局和各设区市确定省级定点饭店以后,由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将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汇总报送财政厅审核确认。经财政厅确认后,由财政厅委托管理局和各地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财政厅、各地财政部门(或管理局)、定点饭店各一份。
第四章 对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对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厅委托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福州市区委托管理局负责。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督促定点饭店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管理局和各地财政部门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对定点饭店的投诉,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定期将有关情况汇报财政厅。
第十八条 对定点饭店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书面严重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招标。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出差人员和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服务质量、标准与其他住宿人员有明显差距的。
第五章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变动调整
第十九条 定点饭店实行动态管理,暂定一年一定。
第二十条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定点饭店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饭店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饭店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局和各地财政部门可以对定点饭店进行调整。凡具备条件的饭店、招待所均可申请定点饭店资格,但必须经过政府采购。
第二十二条 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遇有饭店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等情况,可以申请调整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定点饭店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应向管理局或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管理局或当地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财政厅审定。
第二十四条 对定点饭店提出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的住宿费上限,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定点饭店可以退出。
第二十五条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变动、调整经财政厅审定后,委托管理局或各地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十六条 财政厅每年重新公布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市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可以到财政厅确定的定点饭店住宿,会议也可以到财政厅确定的定点饭店举办,并享受同等优惠。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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