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小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杨家小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0 | 所属地区 | 南充 |
项目名称 | 蓬安县杨家小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工程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9日 | 截止时间 | 2011年08月12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蓬安县杨家镇中心小学校 |
项目名称 | 蓬安县杨家小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工程 |
建设地点 | 蓬安县杨家镇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1年9月1日开工,工期15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食堂、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248.88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自筹 |
其他 |
施工1 | 蓬安县杨家小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工程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2、①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有1个或以上同等规模类似项目业绩、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贰级或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③近三年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无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无不良记录;④本项目严格按川府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以及整个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必须和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证书原件相符(否则视为转包或挂靠承包);⑤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注册于比选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不得外骋;⑥按南府函[2009]284号文规定,由拟委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原件领取比选文件、图纸资料,进行比选评比时,必须由拟委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参加。3、采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转帐单上注明“蓬安县杨家小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工程比选保证金”,同时将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转帐回单扫描件发至邮箱********9@qq.com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8月0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8月12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蓬安县杨家镇中心小学校
开户银行:蓬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家信用社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03.78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8月1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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