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公示

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公示

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和粮食风险基金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拟订粮食应急预案;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协调粮食产销合作,督促、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制度建设和财会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4、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统计调查;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行业会统汇总工作;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税务等部门做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5、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及委托代供工作,保证县内驻军粮油供应,并对军粮供应的数量、品种、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军粮供应的财务结算工作;承担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油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粮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完善粮食流通统计,做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及农户存粮调查。认真做好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平衡专项调查、粮食仓储设施、粮油加工统计和粮食从业人员统计等五项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了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巡查和培训,及时准确地掌握县域内粮食市场、经营企业和粮食物流动态信息。于2月以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国有、非国有粮食企业,城镇、农村进行抽样调查,了解城镇、农村的粮食收支情况。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2017年度我县粮油供求情况和价格信息,并撰写了详实的调查报告,分析了我县粮油生产、消费及库存现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全县粮食安全和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5月中旬对乡村居民存粮调查,全面掌握了2018年4月末的农户存粮情况,为粮食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二)多措并举,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指导。一是完善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目标考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通过考核,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二是督促购销公司在粮食销售中一定要坚持现粮现款,不准赊销预付,同时要经常检查和分析企业资金占用的合理性,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三是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切实加大企业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夯实主渠道基础。四是用好、用活、用足现有各项优惠政策,抓好商品物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加强对储备粮食库存和资金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监督,确保安全。五是督促粮油购销公司按时对退休、内退人员的生活费等的发放工作。

  (三)加强收购资金管理,做好储备粮收购工作。积极配合县粮油购销公司做好储备粮轮换工作,管理好收购资金的使用和调配,对收购资金进行严格监管,坚决避免出现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指导县粮油购销公司要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的政策,积极主动与农发行多联系,提供所需的贷款资料,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确保收购资金的正常周转。建议农发行按照信贷政策,支持企业搞好粮食经营。

  (四)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审工作。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督执法能力。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二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我局分别在全县8个乡镇、12个市场,共开展粮食流通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车辆8台次,检查粮食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经营户40户次。通过检查,多数经营户遵守和执行国家的粮食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所收购、销售的粮食质量和粮食卫生符合国家标准,没有掺杂使假、囤积居奇的现象发生;严格遵守审核的最高最低库存量,经营台账齐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少数经营户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存储相关规定,仓储卫生及质量安全有待加强。三是认真搞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我局及时与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及县局有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通过库存清查,实物数与账面数吻合。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一致。对县粮油购销公司储存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抽样送州粮油质检站化验,粮食储存都在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标准,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质量合格率达100%。县级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领导,促进目标责任制落实。年初,局长亲自组织召开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学习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如何做好2018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基本上做到了粮食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安排。2018年春节期间、汛期、6月安全生产月、春秋季火灾高发时节等几个重要节点局领导与下属粮油购销公司经理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培训,促进了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为了促进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整体素质的提高,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粮食经营者开展了安全生产有关法规的学习活动。我局组织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学习人员县局10人次、粮油公司4人次、粮食经营者40余人次。三是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一年来,我局到县粮油购销公司各粮站、粮点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0次,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检查各乡镇站点112个次,共检查粮库180栋次。对排查出漏雨、地坪破损、墙体脱离等问题,督促县粮油购销公司对存在问题仓库在秋粮收购前进行维修,达到储粮要求,确保储粮安全。四是严格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了《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泸西县粮食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实施细则》、《泸西县粮食局2018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泸西县粮食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方案计划。在重大会议和重大节日期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10次。为消除安全隐患,筹集资金12万余元修缮了白水粮站仓库、围墙及综合楼做防水,拆除白水粮站食堂后院危房;桃园粮点围墙修复;永宁粮站综合楼屋顶做防水。通过开展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未出现职工伤亡事故;粮食保管达到了国家“一符四无”粮仓标准;危险化学药品,做到了双人双锁,“专人、专仓、专帐”管理,领用手续齐全;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性能良好;交通运输工具安全行驶无事故;排水沟渠无淤泥,畅通无阻。全面防止和杜绝了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

  (六)加强食品专项整治,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我局根据各级政府召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和配备专人负责管理该项工作。二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拟订了切实可行的《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是加强与州粮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配合,组织联合专项整治小组,分赴城区及部份乡镇对学校、超市、放心粮店的粮食质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9个,超市4个,放心粮店3个。9月18日-19日根据红河州粮食局文件要求对县域内外省粮食扦取13个样品进行真菌毒素、农残检测,检查结果全部显示为阴性样品。10月22日,我局完成了2018年第二批“放心粮油”进学校专项抽样工作,对泸西二中、中枢镇初级中学、泸源高中、向阳乡初级中学、逸圃初级中学抽取了6个大米样品并配合州粮油质监站开展2018年度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风险监测对向阳、逸圃等乡镇扦取玉米样品4个,送州粮油质监站检验。四是对接省州关于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示范店的申报,在全县粮油市场大力营造放心粮油氛围,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消费市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1家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泸西县阿庐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家州级放心粮油示范店,分别是恒丰粮食购销经营部和茂丰粮食购销经营部。

  (七)严格执行军供政策,做好军粮供应工作。一是加强质量管理,确保部队吃上放心粮。我局按照国家军粮质量政策要求,严把粮食进货质量关,从采购、入库做到手续齐全,并建立质量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军粮专库保管,建立了军粮保管、供应、出入库登记专用帐卡,完善各项交接手续;定期开展军粮质量检查,查看供应点执行国家军粮质量政策情况,是否建立质量档案,并随机抽样化检。二是严格执行军供政策,拓展服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定期走访部队,倾听部队官兵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军供政策,强化管理和服务,做到执行政策到位,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做到手续完备,服务措施到位。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军供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军供质量、财务票证保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了军粮供应工作年初有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军供工作,确保了军供粮源稳定、质量保证、供应及时。四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军粮专项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军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设立专账由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资金使用、财务核算真实准确,没有出现挤占、截留、挪用的现象。

  (八)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按照《泸西县2018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泸西县粮食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强化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员法制观念和综治维稳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一是开展“维稳排查” 及“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维稳排查” 和“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化解矛盾,进一步健全了“维稳排查” 及“大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维稳排查” 和“大调解”工作体系的作用,有效维护了粮食系统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力度,提高整体防控能力。我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广泛宣传,增强自觉性,形成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今年以来县粮食局制作平安创建主题宣传横幅12条,板报4次,推进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注意抓重点、抓难点、抓关键、抓创新,实施长效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四是认真开展创建平安机关活动,加强法制教育,严格内部治安管理,较好地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平时我们注意加强重点目标的防范,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实施精准扶贫,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粮食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县委“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紧扣精准识别、制定帮扶举措、调查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回访、走访宣传国家帮扶政策。2月8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钩联系点中枢镇挨来村委会小挨来村小组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对挂钩联系贫困户32户进行慰问,同时给贫困户每户送去25公斤一袋的大米和5升一桶的食用油,总计折合现金6624元,使他们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2018年我局根据挂联实际情况,对贫困户养殖仔猪继续给予补助,即每头仔猪补助200元,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元。7月5日,经调查落实小挨来村18户贫困户共养殖仔猪78头,粮食局补助养殖资金13600元已完全落实到位。与挂联村党总支、村委会签订《2018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目标责任书》,配送生活用具到贫困户家中并指导参与家庭卫生整治;10月到小挨来20户贫困户家中共同就餐,进行排查整改、“问题清零”、督查检查参与整治“四洁六净”活动。截止2018年10月29日,共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小挨来村小组“四洁六净” 家庭卫生整治行动专项活动20次,结对帮扶贫困户28户,走访贫困户698人次,协调补助项目资金5.0224万元,干部捐赠物折资0.1628万元。

  (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和永恒的课题,我局坚持长期接受教育、保持群众本色,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大兴学习之风,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思想工作。把个人自学与集体组织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价结合起来。二是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群众根基。我局严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落实会议、党课、党日、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制度,每一个季度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谈话谈心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组织制度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三是培育优良作风,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影响和带动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威信,时时以身作则,处处立言立行,事事率先垂范。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就要重事业,淡名利,珍惜党员的称号和领导干部的形象;改进工作作风,身体力行,身先士卒,为群众做出好样子,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干劲,努力把全面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党要管党,全面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效能考核。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地确定党建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党建工作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二是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党课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廉政风险点的防范与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提高遵守党内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大力表彰先进,慰问困难党员,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8,804,42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62,437.49元,占总收入的95.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41,986.48元,占总收入的4.48%。与上年同期7,225,270.12元,增加11,579,153.85万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是储备粮仓库建设改造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510,885.17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885.17元,占总支出的21.51%;项目支出16,100,000元,占总支出的7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5,283,300.82元,增加15,227,584.35元,增长288.2%。支出增减变动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减少31.3万元:主要是5人上年退休及今年1人达到退休减少工资37.9万元、增加综合考核奖、2人提前退休增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今年列支在工资福利内增加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增加5.4万元主要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及粮食调查工作经费、储备粮规模增加费用、利息等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离退休生活补贴及怃恤金增加。基本建设支出支付上年拨付支出及今年支出粮食仓库建设资金161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0,885.17元。与上年同期4,683,050.82元,减少272165.65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5人上年退休及今年1人达到退休减少工资37.9万元、增加综合考核奖、2人提前退休增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今年列支在工资福利内增加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增加5.4万元主要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及粮食调查工作经费、储备粮规模增加费用、利息等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离退休生活补贴及怃恤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68%。(人均情况:人均开支602689.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6,84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同期*******.18元,增加********.51元,增长437.2%,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支付上年拨付支出及今年支出粮食仓库建设资金16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82,3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5%。主要用于粮食仓库建设资金********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6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交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08532.40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费*******.10元、死亡抚恤236420.00元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76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729,03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等及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费支出*******.38)、日常公用经费开支158,681.26元、项目支出2,100,000.00元(粮食仓库建设资金);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粮食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9,637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37元,完成预算的9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接待要求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60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0元,下降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接待要求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63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3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6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粮食工作的接待批次55批次及人次33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39637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粮食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399.02元,与上年同期747245.99元,减少143846.97元,下降19.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粮食局资产总额2,981,930.46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034.59元,固定资产1,981,894.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同期*******.11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5元,固定资产减少2828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7283.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670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32.60平方米,账面原值304730.2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2182.0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8.2 100.0 198.2 163.0 35.2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1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16,100,000.00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16,100,000.00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支付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7]269号文件、泸财预[2018]24号文件、泸财预[2018]1160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6,100,000.00元,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人民群众满意度已达到95%,实现了指标值长期。

  2018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中央和省、县级支付项目、项目资金161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能按时上报绩效项目自评材料、资金使用管理材料,分析查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整改完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调控科和储备军供科。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9元,占总收入的95.5%,比上年增长了********.85元,增长188.4%。本年支出********.17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5元,增长288.2%。其中:基本支出*******.17元,项目支出********.00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7元,公用经费*******.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泸西县粮食局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粮食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的成效:

  (1)粮食业务经费得到保障。粮食业务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经费困难状况明显改善,为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

  存在问题:由于地方财政财力有限,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民生,很大程度上粮食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满足行政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调控科,主要负责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调控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标签: 决算 部门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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