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XCG-ZX-2019-21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预算(万元) |
1 | 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服务系统 | 一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38 |
注 | 1、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但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五楼50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五楼50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7600元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4.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137*****798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迪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子湖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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