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采购。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5日17时
二、拟定采购供应商: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目前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山市西江水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08]58号)确定的。2009年区政府决定建设区重点项目伦桂路,伦桂路跨容桂水道的容桂大桥线位落在容奇桂洲水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与供水及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故伦桂路容桂大桥无法通过环评审批,严重影响该项目其他报建手续及项目合法建设的推进。因伦桂路所在区域其他发展规划及建设已经在进行,道路线位无法调整,故需要搬迁容奇桂洲水厂取水口,调整容奇桂洲水厂水源保护区。
我局作为区水源保护主管部门,为了加快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在2009年12月已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了一次容奇桂洲水厂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但由于报告编制过程省出台了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提出了划分水源保护区的新要求,导致该次调整拟选点穗香围与省水源保护有关规定及顺德总体规划之间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穗香围选址调整方案无法满足新标准的要求,故第一次区划调整可研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且由于穗香围方案不具备新技术指引要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条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区政府决定重新调整容奇桂洲水厂取水口位置,放弃穗香围选址方案,改为搬迁到东海水道杏坛镇马宁附近,因此原报告不具备修改再报的基本条件,需要重新编制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容桂大桥作为伦桂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不能通过环保审批已拖延了一年的施工期,造成各方面较大的损失,在项目合法建设方面已形成很大的压力,为了配合区域的建设和发展,我局计划在明年年初完成新的容奇桂洲水厂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研报告,争取明年第一季度能上报省政府,年内取得批复,从而加快有关项目的环保审批。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09年底已经签订了合同接受我局委托开展该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工作,对现有容奇桂洲水厂取水口周边情况已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积累了丰富的现状资料和水环境监测数据,在新选址报告的编制方面可以减少部分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量,节省大量的调研时间,有利于尽快完成水源保护区调整可研报告,较好地承接容奇桂洲水厂前期的水源保护调整工作。目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已中标进行顺德最新一轮环境规划的修编工作,收集了大量顺德区域发展的有关资料,更有利于科学协调顺德区域发展与水源保护的矛盾,提出破解发展瓶颈的水源保护方案。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水污染事故的重要技术支持单位,曾派出核心专家参与北江2006年镉污染、2010年铊污染、2011年锑污染以及2010年高州水库污染等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决策,其技术能力深得省人民政府的信赖;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是广东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最主要的技术支持单位,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广东省水环境容量测算、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亚运会水环境保障、大运会水环境保障、淡水河与石马河等热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省级重大水环境研究课题;此外,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在省内完成了多个市级水源保护区调整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流程和技术要求非常熟悉,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对加快水源保护区调整可研报告的编制以及加快推进省环保厅及省人民政府的审批进程十分有利。同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是省内为数不多的具有109项水源水质监测分析计量认证证书(CMA)的单位,可有力保障水源保护区调整基础水质监测的质量和时效。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研工作良好的前后承接,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并成功通过上级政府的审批,我局对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购
(二)项目内容:
1、对新容奇桂洲水厂拟设取水口河段及现有取水口所在河段收集区域规划、工业发展、历史水文、水质资料。
2、现场进行拟设取水口河道及现有取水口河道丰水期、枯水期大、小潮四期水质109项全项目监测分析;同期监测流量、流速等水文数据。
3、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列明的计算模式进行模拟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对东海水道 马宁段上下游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分,同时兼顾我区城乡发展需要,把水源保护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并从规划、区域发展、全区供水格局和水源水质保障等多方面充分论述调整水源保护区和确定保护区划分范围的理由。
4、完成容奇桂洲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省各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的要求修改完善,最终通过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技术要求:
1、资料收集必须包括:
(1)社会经济资料:顺德区各镇的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等相关数据,完成污染源测算和供排水规模复核。
(2)相关规划资料:佛山市、顺德区相关城市规划。
(3)土地利用资料:顺德区土地利用情况。
(4)取水供水用水资料:近几年供水情况,分析污染源;收集最新供水规划。
(5)环境保护资料:近年水质资料,说明研究区域环境现状;污染源资料,分析水质目标可达性。
(6)水利部门资料:边界水文站资料和水闸资料。
2、水质、水文监测要求:
组织丰水期、枯水期水文水质同步监测,每期又分大、小潮期两次,每次连续监测不小于36小时,须在拟设取水口及现有取水口各布设1个水深、流速、水质固定观测断面。拟设取水口和现有取水口河段及上下游分支河段合理设置流量观测面及水质监测点。水文监测须每隔10分钟记录一次流速、水深值,连续记录不小于36小时;采用多参数水质仪现场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DO、pH、水温、盐度;于监测期间分别于高高潮、低低潮附近时刻采水样分析水源地所需分析项目109项,其他时刻白天8点~20点间每2小时一次样,夜间23点~5点每3小时一次样,分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充分掌握拟设水源地及现有水源地水质状况。
3、水质监测项目必须包括地表水常规监测项目共23项,分别是水温、pH值、总磷、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因是河流型饮用水源,可不监测总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分别为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⑴、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⑵、四氯苯⑶、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⑷、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α)、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
3、技术论证过程必须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规定建立水动力水质模型,完成丰水期和枯水期数据的率定和验证,计算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同时必须兼顾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保水源保护区大小合理,设置技术理据充分。
4、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后须提出明确可行的调整后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提出需要清理的污染源,咸潮应对措施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四)服务要求:
1、丰水期、枯水期等野外监测完成后半年内完成报告书编制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由供应商负责具体专家评审会会务工作。
2、评审会后原则上两个星期内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可研报告报批稿。在上报省环保厅审核过程中随时解答省环保厅或其他涉及水源保护的省级部门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按照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可研报告。
3、通过省环保厅初步审核后,在省人民政府审批过程中解答省政府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按照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通过省政府审批。
4、服务单位中必须有三个或以上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并有固定人员与我局进行日常联系,每周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在广东省内注册从事环境科研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证书:
1、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资格等级:甲级;专业及服务范围含环境保护类规划咨询。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等级:甲级;专业及服务范围含农林水利和社会区域类别。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证书等级:甲级。
(三)具备在《广东省地方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实施后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开展过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并成功通过省政府审批的业绩。
(四)在顺德区范围内承担过环境保护规划相关研究任务。
(五)供应商自身具备饮用水源全部监测项目水质监测计量认证证书,可自行进行水质监测。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报名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谢小姐
(二)电话:****-******** 传真:****-********
(三)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7楼环境评价科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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