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招标公告

2020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0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9-12-13 17:09:16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9-12-16 10:3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9-12-20 18:00:00
终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0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0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YX2019-ZB-XJDX286),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020年118114语音门户人工话务的重点任务是提升号百价值和竞争力,人工服务围绕车务、旅游、住家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深度服务开展,依托ITV、人工/智能语音、APP等形成智慧家庭服务统一语音入口。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本着降本、提质、增收、创新的原则,继续采取第三方公司承接方式。


1.2采购估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619万元(不含税)。


1.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55号。


1.5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划分及最高限制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标包序号

服务方式

最高限制单价

(不含税,元/次)

预估年业务量

(万次)

预算金额

(不含税,万元)

标包一

118114/114服务1
(招标方提供场地、生产用具等)

0.566

680

385

标包二

118114/114服务2、企业总机
(投标方自备生产用具,耳机、键盘、鼠标及PC机等,场地由招标方提供)

0.585

400

234

合计

619.00万元


1.6中标原则


各标包推荐综合评分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每个标包可兼投可兼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4业绩要求:须提供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呼叫中心话务运营类),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须相一致,同时合同采购内容与发票开票项目相匹配;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说明: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在招标/比选文件中确定的原则递补中标供应商),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5.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可查询一年内的发票)。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1.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6供应商业绩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所提供《供应商业绩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1.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4)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1216日至2019122018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36号华汇广场216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联系人及电话

2

投标人单位名称

3

投标人注册地址

4

投标人注册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710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二号楼2110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无。


7.投标人注册


7.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36号华汇广场216室


项目负责人:许小兰电话:185*****160


报名联系人:唐美玲电话:182*****825


电子邮箱:********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0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x招标公告2019-12-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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