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新建档案库房工程一期项目采购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新建档案库房工程一期项目采购及安装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建档案库房工程一期项目采购及安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浦东新区档案局本部 | ||
行政区域 | 浦东新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3日20: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7日17:00至2019年10月27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69,,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 | ||
预算金额 | ¥3253.1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甘义尧 | ||
项目联系电话 | *********905 | ||
采购单位 | 浦东新区档案局本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迎春路5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1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905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新建档案库房工程一期项目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档案库房工程一期项目采购及安装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js0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有4个包件,各包件名称如下:包件一: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一期)二楼智能密集架及特殊载体设备采购和安装;包件二: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一期)三楼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和安装;包件三: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一期)四楼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和安装;包件四: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一期)香樟木珍档保存柜采购和安装。各包件主要内容为:对浦东新区档案馆新档案库房智能型密集架设备进行:①方案设计;②前期工程与装修配套实施;③设备安装调试;④应用软件调整;⑤操作培训;⑥运维相关文档提交;⑦购买配套设备等维护工作。本项目各包件相互独立,投标人可选取其中任意1至2个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中标1个包件。注:本项目(含包件一至包件四)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拟投产品或样品功能演示的电子视频文件(需实物拍摄,非三维动画),时长不超过3分钟(通用文件格式的光盘或U盘),以展示产品操作和使用功能符合招标要求。另外还需按要求提供样品及操作使用说明书。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 6、交付日期:包件一至包件三为自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包件四为自合同签订后20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1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7 17:00:00至2019-10-2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0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3、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B08室举行答疑会。4、出样或取样要求:4.1 联系人姓名:齐立勇 联系人电话:021*********4.2 出样或取样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309室4.3 出样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内(北京时间,出样前建议请先电话约定)4.4 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后的一周时间内,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凭网页打印并盖投标人公章的未中标通知书及时取回;取样时间:9: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5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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