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景德镇分行所持有的景德镇市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江西银行景德镇分行所持有的景德镇市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JX2019ZC00302C3
项目名称江西银行景德镇分行所持有的景德镇市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1,00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19-12-14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19ZC00302C3
项目名称:江西银行景德镇分行所持有的景德镇市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标的名称:江西银行景德镇分行所持有的景德镇市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转让底价:1300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19-12-1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19-12-20
项目简介:资产概述:原景德镇市城市信用社(2011年更名为景德镇市商业银行并于2015年与原南昌银行合并后变更为江西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对景德镇市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100万而形成的债权;该笔贷款分两部分组成,其一为1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借款人名下位于景德镇鱼山镇留阳村鱼丽工业区厂房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其二为300万流动资金贷款,由借款人提供企业机械设备抵押。截止到2017年9月13日(按规定自破产受理日起停止计息)以上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235万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债权转让中,涉及到土地抵押的120亩中,有40亩因为征收等原因未到位,厂区实际占用土地80亩。且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2.抵押物中的厂房及土地已经出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另:两间厂房已倒塌,市安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无法使用。3.抵押物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签订交易合同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以核实、明确本次债权转让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抵押物的现状。4.本债权系不良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受让方不得为与本次债权转让有关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交易各方须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分为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服务费和溢价分成),按照赣产权〔2018〕45号文的规定计算交纳。(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5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交易合同签订的同时,转让方将标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属证明、借款保证合同等)交付给受让方。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9:00-17:00。9.【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让 债权 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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