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招标公告
车辆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及长治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车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
二、项目编号:长政采〔2011〕GK-A-4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3包:投标人可对其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第一包:救护车2辆,预算:467600元
第二包:别克轿车2辆,预算:575800元
第三包:柯斯达商务车1辆,预算:509500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直接经销商(报名时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证明及授权原件),第一包要求投标产品在公安部公告目录内,整车与专项配置原厂原装,售后服务一体化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用户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长治市财政实物库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8日
2、发售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会议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 址: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
联 系 人:陶凯 联系电话:138*****888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财政局一楼
项目联系人:祝云杰
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046000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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