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9年融媒体媒资管理系统开发(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2019年融媒体媒资管理系统开发(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9年融媒体媒资管理系统开发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HG2019C3-032
三、采购人:海关总署
四、采购机构及地址: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90万元。
六、采购内容:
包号 | 服务内容 | 开发时间 | 开发地点 | 主要技术或 服务要求 | 备注 |
01 | 海关总署2019年融媒体媒资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具备项目验收条件。 | 海关指定地点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无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响应包中的所有技术服务要求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包响应。
2.针对同一包,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磋商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磋商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 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马甸办公区A1512室
3、领取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U盘。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马甸办公区A2413,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等其他形式递交的磋商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采购机构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马甸办公区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ghcg.customs.gov.cn)同时发布,二者如有差异,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为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程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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