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老观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咨询和设计服务费用组成

湖北孝感老观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咨询和设计服务费用组成


招标公告

依据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9]C1204-1号政府采购下达函要求,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其湖北孝感老观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咨询和设计服务费用组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FZXG2019-115号

(二)项目名称:湖北孝感老观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咨询和设计服务费用组成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185.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类别:服务

(2)用途:设计勘测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服务期:60个日历天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农林行业甲级证书;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截图打印);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地址:应城市宇洋双创园406室,应城市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现金),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由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领取。

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0年1月9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14: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二)地 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地址:应城市宇洋双创园406室,应城市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1月9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二)地 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地址:应城市宇洋双创园407室,应城市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应城市汉宜大道47号

联 系 人: 潘磊

电 话: 137*****966

采购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市宇洋双创园406室(世纪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李琼

电 话:189*****718

电子邮箱:************************64686a">[emailprotected]

十、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费用 设计服务 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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