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第一章磋商邀请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博物馆(采购人)委托,拟对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技术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X-*******

2.采购项目名称: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人:咸宁市博物馆。

4.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3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文物保护统一评价技术服务项目,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服务期:30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无法按照前述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通过报名的方式可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获取地点为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招标部。

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不接受公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 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9: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6日9: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培训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博物馆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69号

邮编:437000

联系人:潘晓

联系电话:159*****84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邮编:437000

联系人:吕亚南/王思颖

联系电话:152*****768/139*****190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评价 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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