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锅炉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锅炉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文件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锅炉设备询价采购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采购中心
六、项目概况:
2台锅炉及3套附件(详见询价文件附表)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必须具有生产销售所采购商品的资质。
3、非当地经销商必须提供当地维修委托书和维修站点承诺书。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1年8月9日起至2011年8月12日止(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产品质量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8月15日14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报价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15日14时,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二、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贵军 李建光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主任
信息发布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信息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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