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村饮用水净水消毒设备招标公告
2011年农村饮用水净水消毒设备招标公告
宁海县2011年农村饮用水净水消毒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通知书(委托编号:*******),现就宁海县水利局的宁海县2011年农村饮用水净水消毒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H-2011YYS-SB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处理能力 | 简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备注 |
标项1 | 净水设备 | 5T/H | 原水浊度<200NTU; 出水浊度≤1NTU。 | 9台套 | 单体 |
10T/H | 5台套 | ||||
20T/H | 5台套 | ||||
30T/H | 5台套 | ||||
标项2 | 消毒设备 | 0-600 T/日 | 材质:V-PUC塑料板材;通径:¢15-¢25。 | 29台套 | 不用电 |
注:1、接受投标单位分标项参与投标,不限制投标单位投标标段个数和中标标段个数。
2、以上设备数量及规格型号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除费用按实调整外,承包人不得提出其他索赔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没有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没有被财政等部门行政处罚并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具有供货、安装及长期售后服务能力,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4、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或投标产品进入省级水利部门推广目录。
▲5、须取得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1年 8 月 10 日至 2011 年 8 月 18 日(工作日),每天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
2、发售地点: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号楼2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00 元,售后不退,恕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和答复。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报名经办人身份证。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或投标产品进入省级水利部门推广目录的证明、水质经净化消毒后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等有关材料。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职务、电话、传真、开户行名称、帐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标项一: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
标项二:人民币壹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1年 8 月 26 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汇票或电汇或支票 形式缴至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庆春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436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 8 月 3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详见大厅公告栏)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 8 月 31 日上午9:30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详见大厅公告栏)开标,届时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出席。
十、本项目招标限价为人民币67.0万元,其中标项一限价为56.5万元,标项二限价为10.5万元。
十一 、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业务咨询:
采 购 人:宁海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联 系 人:王晓红、曹浙平
传 真:****-********
宁海县水利局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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