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太平间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太平间委托管理招标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现将位于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的太平间委托管理面对社会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底简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约)

招租底价

(元/年)

增价幅度(元)

年限

保证金

(元)

备注

1

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太平间

150

10万

1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3年)

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中标者履约保证金5万元。

特别说明:

1.以上标底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投标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标。

2.获得承接管理资格的投标人在管理过程中不能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

二、投标人资格

承接管理单位应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含殡仪服务)和殡葬服务许可证(一家投标公司只能委托一家参与投标)。

三、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交纳有效期:2019年12月19日17:00前;

2.履约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合同签订前缴纳;

3.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4.开户行及银行账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分行。

账号:156*****200********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0日14:5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2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15:00

(四)开标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2会议室

五、收费标准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渝价(2004)143号】“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第一章第四款“尸体料理”收费标准执行,根据收费政策实时调整。并将每具尸体在存放期间产生费用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查。

服务项目

内容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尸体料理

指尸体常规清洁包裹,不含专业性尸体整容

70

传染病人加收30元/次

专业性尸体整容

指伤残尸体整容

100

尸体存放

20

原则上停放不得超过8小时

六、投标须知:

1. 报价表不能手写,须加盖公司鲜章。

2. 不能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底价。

3. 承接管理单位一旦与医院签订协议,只允许自行管理,不准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院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并由承接管理单位自行承担损失和赔偿医院损失,履约保证金无条件不予退还。

4. 承接管理费用:按成交价计算,承租费每年一次性完清(12个月),先交后用,提前15日完清下一年费用。(若遇自然灾害,政府拆迁、明令禁止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无条件终止,管理费应按承接管理剩余日期占总日期所得比例,按照这个比例退还剩余承接管理费)

5、承接管理期间,丧者停放的地点和时间以丧者家属的意见为准,不得强求。丧者须用的香烛、钱纸、寿衣、冷藏柜、房屋使用、收殓抬运、车辆接运等不在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内的项目,先与丧者家属协商一致后,再行实施。收费价格不得高于“江津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6. 承接管理期间,所有运行费用由承接管理方自行负责。水、电、卫生等费用按实际价格标准计算。

7. 承接管理期间承接管理方要有专职人员对太平间进行24小时管理,随叫随到。

8. 承接管理方必须接受我院的卫生、安全、环境等监督与管理,不乱搭乱盖,做好门前三包,消毒记录,三次以上违规,且不整改的,我院有权收回承接管理权。太平间装修方案须经我院同意后方能装修。承接管理期满承接管理人出资布置的一切物件,以及货物等由承接管理人自行负责处理。

9. 委托管理期间,如承接管理方受到民政、公安、卫生监督、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经济处罚,罚金由承接管理方承担。如承接管理方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一切法律的民事责任由承接管理方全权负责。

10. 我院不提供承接管理人的住宿、仓库、办公用房等其他设施。

11. 承接管理人必须遵守我院管理制度,入院内车辆须按规定向我院交纳相关停车费用。

12. 投标文件组成及装订:

① 组成:报价表(见模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见模板),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见模板)。

② 装订: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加盖公司鲜章。

13. 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且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4. 投标保证金未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的,或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且后果自负。

七、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书面报价方式,三家以上投标人,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由最高报价的投标人重新报价直到出现最高报价为止。只有两家投标人,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只有一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投标报价。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

联 系 人:徐荣会、石丹

联系电话:***-********

报价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太平间委托管理招标

金额(小写):

金额(大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的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岁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江津区中心医院太平间管理规定

1、承接管理单位在承接管理期间,保证太平间大厅及停尸间只能开展遗体暂存,不能在太平间外及公共地段开展祭奠活动,不得有燃放鞭炮,敲锣打鼓,跳舞唱戏,打麻将、划拳、喝酒等影响他人行为(除小声播放哀乐外),更不能从事封建迷信行为。如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如承接管理单位三次违反约定,则医院有权取消承接管理单位的管理资格。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接管理单位在管理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挂表按实计价,每月30日前交付医院。水电表由承接管理单位在医院要求下自行安装。

3、承接管理单位在开展丧事服务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力为丧家服务好,必须按殡仪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上岗佩戴工作证,着工作服。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上墙)。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丧家财务,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4、承接管理单位在治丧服务中必须尊重丧者家属的意见,并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标准,明码实价收取服务费。如发生以上问题,影响到医院声誉,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的,如承接管理人三次违反约定,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接管理单位在承接管理期间如有本院职工死亡进行丧事活动,承接管理单位只收取水、电成本费,医疗纠纷丧者,医院按20元/天支付给承接管理单位。医院要在太平间内设立独立的解剖间,平常为承接管理单位使用,医院如因工作需要使用,承接管理单位应无偿提供。

6、承接管理单位在承接管理期间必须保持太平间区域内清洁卫生。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

7、承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尊重丧者的亲人,不得同其争吵。违者经查实后,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8、未经医院书面同意,承接管理单位不能乱搭乱建,违反一次,医院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并且医院可予以拆除。

9、病人遗体在太平间停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管理 太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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