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执勤战斗车辆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执勤战斗车辆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执勤战斗车辆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W01-H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执勤战斗车辆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778号。招标人为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执勤战斗车辆综合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3 服务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4 供货地点:长春市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2.6 招标控制价:*******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相应标包内容,并在人员、运输、安装、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禁止转包、分包;

3.3 2016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如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主要硬件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 2019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示截图。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3 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每标包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 系 人:潘先生、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电话:177*****18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理平台 斗车 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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