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2、5、7、8号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公司1、2、5、7、8号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兴合再生资源物流有限公司1、2、5、7、8号库房工程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TZ110809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长春市鸿兴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长春兴合再生资源物流有限公司1、2、5、7、8号库房工程,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筑面积:2657.06平方米;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二道区长江物流园区丙七路以南、丙六路以西,乙一路以东;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入场交易登记窗口 处报名,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8 日至 2011 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5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春市鸿兴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艳玲 联系电话:135*****79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慈光路652号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王柳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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