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2020年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2020年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2020年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2020年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是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2011〕123号)和销售公司下发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指导意见》(石化股份销调〔2015〕122 号)文件内容进行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现委托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石油分公司)拟委托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020年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的招标工作。
2.2 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2020年成品油公路承运商入围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地点:兰州、白银、定西、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平凉、庆阳、实化交通等分公司业务覆盖范围。
4)计划服务期:2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标段划分情况:1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定招标控制价,根据目前执行的运价(50km以
内34.68元/吨,50km以上0.618元/吨·公里)及各个运输距离内的配送
比重制定此次招标控制价:
运价标准 | 柴油 | 汽油 |
0-50km(右包含,下同) | 34元/吨 | 35元/吨 |
50km-100km | 0.62元/吨·公里 | 0.63元/吨·公里 |
100km-300km | 0.61元/吨·公里 | 0.62元/吨·公里 |
300km以上 | 0.60元/吨·公里 | 0.61元/吨·公里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2011〕123号)、《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指导意见》(石化股份销调〔2015〕122 号)以及《甘肃石油分公司承运商管理办法(试行)》(石化销售甘经营〔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本次参与招标的承运商、车辆、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3.1参与投标的承运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1.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1.4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相关证照;
3.1.5设置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环保管理岗,负责安全环保日常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须提供相关承诺及方案措施);
3.1.6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适合公路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规章制度(须提供相关制度及措施);
3.1.7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须提供相关承诺及方案措施);
3.1.8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对驾驶员和押运员定期进行成品油安全特性、装卸油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专业知识培训;承运商应当对司乘人员定期组织体检(须提供相关承诺及培训计划、措施);
3.1.9承运商拥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规模必须符合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必须具备与托运企业相匹配的承运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10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品汽车运输强制保险的规定,参加相应的货物保险,并取得规定的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参与投标的承运商所属油罐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车辆行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3.2.2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3.2.3承运车辆实际装载量不得大于核定装载量(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运输车辆必须满足中国石化油库、中石油油库、中石油炼厂及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其他业务需求,须有具备相关资质机构标定的容积表,并接受监督检查,须在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的属性(汽油、柴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必须安装具备实时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能够接入中石化智能锁控系统的电子铅封,前期未安装的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安装调试到位(须提供相关承诺);
3.2.6必须办理各种车辆通行证;
3.2.7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所有;
3.2.8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车辆失信名录。
3.3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3.3.1驾驶员: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3.3.2必须接受有关成品油的安全特性、装卸油作业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方面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须提供相关承诺及方案措施);
3.3.3定期参加岗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须提供相关承诺);
3.3.4按规定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上岗(须提供相关承诺);
3.3.5司乘人员不在中石化司乘人员失信名录。
3.4其他条件:
3.4.1产权属于甘肃石油分公司内部员工及其亲属的车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2在与中石化甘肃石油以往发生业务的历史合同周期内,存在赔偿未结事宜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9年12月17日-12月23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3103室)现场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商在报名时须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1月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0 年1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0 年1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马廷龙 联系电话:189*****533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文盼 联系电话:181*****525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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