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施甸分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2020年施甸分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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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名称: | 2020年施甸分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12-16 11:26:00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12-17 00:00:00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12-19 23:59:59 | ||
竞争性谈判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竞争性谈判标包: | 2020年施甸分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
标包名称: | 2020年施甸分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 ||||||||||||||||||||||||||||||||||||||||||||||||||||||||||||||||||||||||||||||||||||||||||||||||||||||||||||||||||||||||||||||||||||||||||||||||||||||||||||||||||||||||||||||||||||||||||||||||||||||||||||||||||||||||||||||||||||||||||||||||||||||||||||||||||||||||||||||||||||||||||||||||||||||||||||||||||||||||||||||||||||||||||||||||||||||||||||||||||||||||||||||||||||||||||||||||||||||||||||||||||||||||||
标包内容说明: | 【2020年施甸分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 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2">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年各区县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施甸分公司)】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 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刷及制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 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宣传单、海报、业务单据、写真、喷绘、展板、横幅等宣传品及业务用品物料的印刷及制作(含党建宣传)。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见附件《物资明细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5">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价应答的]】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3日。 3.2 获取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3.3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和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 间(即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23日10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4.2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谈判地点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邮 编:678000 联 系 人:杨莉媛 电 话:133*****066 电子邮件:133*****066 @189.cn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盖章)】 年月日 ********7">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供应商名称】: 【2020年各区县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施甸分公司)】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贵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7.1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刷及制作。 1.1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宣传单、海报、业务单据、写真、喷绘、展板、横幅等宣传品及业务用品物料的印刷及制作(含党建宣传)。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见附件《物资明细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3日。 2.2 获取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2.3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和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7.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 间(即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23日10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3.1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为2019年12月23月11时00分,谈判地点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3.2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3.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2.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供应商注册 4.1 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邮 编:678000 联 系 人:杨莉媛 电 话:133*****066 电子邮件:133*****066 @189.cn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盖章)】 年月日 ********8">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6">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1.2谈判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文件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竞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5. 谈判小组 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前保密。 ********2">6. 谈判程序 6.1初步审查 谈判小组对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应答程度进行审查,记录有关情况,并拟定谈判策略,提出谈判问题。 6.2正式谈判 6.2.1第一轮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分别与每个供应商就技术、报价组成和合同条款等进行充分的谈判,确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是否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2.3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和澄清,对要求补正的必要材料等事项做出回复,但应给予供应商必要的答复时间。 6.3谈判文件修改 6.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提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意见应由谈判小组签字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 6.3.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应答文件,并由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6.4最终报价 6.4.1谈判小组应在谈判结束后,邀请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谈判小组按照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后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6.4.2最终报价唱价 采购人将对最终报价进行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4.3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6.5确定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情况编写谈判总结报告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谈判总结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成交,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 7.1.2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0">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初步评审 2.1.1谈判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1) 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最终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2.1.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2">宣传品印制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地:[保山市隆阳区]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昌路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立平]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印制广告宣传品及业务用品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乙方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期间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订单样本见附件一),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宣传品的印制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向乙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本协议的双方指乙方以及甲方和/或采购方。 1.2乙方交付的宣传品必须符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宣传品进行任何改动。否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二条 印制及包装要求 2.1技术标准:[见附件二采购结果清单]。 2.2质量要求:[见附件二采购结果清单]。 2.3包装要求及费用: 2.3.1包装要求:[见附件二采购结果清单]。 2.3.2包装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包装费用采取下述第[(1) ]种方式承担: (1)本协议属规格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属特殊包装,包装费用由[ / ]承担。 2.4其他要求:[ / ]。 第三条订单的确认方式 3.1双方约定按第3.1.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乙方传回甲方和/或采购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如乙方在订单发出后[ 48 ]小时内未传回订单,则视为乙方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订单约束,除非甲方和/或采购方撤销订单;如果乙方对传回的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1) ]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2)其他方式:[ / ]。 3.1.2确认的订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对确认的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乙方应将订单原件在[ 5 ]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否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3.2乙方以任何方式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采取包括调整或取消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份额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3.2.1乙方违反第5.2条规定将本协议和/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3.2.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订单。 3.2.3 [ / ]。 3.2.4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3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乙方下达新的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确认的订单继续履行,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四条 甲方和/或采购方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和/或采购方应于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宣传品印制相关资料(“甲方资料”)提供给乙方。 4.2乙方对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和/或采购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及时答复。 4.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上述资料,并应在宣传品交付完成和/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上述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销毁所有复制件。如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资料丢失、毁损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保证于本协议和订单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协议和订单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质。 5.2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乙方若征得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质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承担全部责任。 5.3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 交付及验收 6.1乙方应于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协议项下宣传品印刷样稿(“宣传品样稿”)的设计工作,并将宣传品样稿提供给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查确认。 6.2甲方和/或采购方应于收到宣传品样稿后[ 3 ]个工作日内,对宣传品样稿进行审查确认,经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对宣传品样稿进行修改直至符合甲方和/或采购方检验标准。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查确认,乙方不得进行宣传品印制工作。 6.3乙方应按订单约定的时间完成宣传品的印制工作,妥善保管印制成品,并且按照订单的要求将印制完成的宣传品交付甲方和/或采购方。 6.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宣传品(含宣传品样稿)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 运输及风险转移 7.1乙方负责将宣传品运到订单载明的收货地址,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风险自宣传品运到收货地址并经甲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时起转移至甲方和/或采购方。如有灭失、损坏,乙方须补齐。 第八条 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其印制的宣传品符合本协议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因宣传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宣传品及其样稿的审查及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九条 费用及支付 9.1本协议项下订单的费用均为含税价,包括: (1)印制费用。 (2)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订单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费用等)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9.2甲方和/或采购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1)一次性支付 甲方和/或采购方在收到宣传品并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2)分期支付 甲方和/或采购方分期向乙方支付订单约定的费用:[ / ]。 9.3乙方向甲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送达日期以甲方和/或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9.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9.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9.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 3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9.5订单下的费用由甲方和/或采购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乙方以及甲方和/或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9.6若根据本协议约定和/或订单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0.1本协议宣传品(含宣传品样稿)以及乙方为印制宣传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有。 10.2乙方保证印制的宣传品(含宣传品样稿)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和/或采购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品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3)乙方为印制宣传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 (4)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和/或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 11.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的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对其雇员使用保密资料的行为负责。 11.3乙方在印制本协议项下宣传品过程中以及对母板/原版保管过程中,对母板/原版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母板/原版的部分或全部用于印制本协议项下宣传品以外用途的产品或擅自允许他人使用。 1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和/或采购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品,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余品以及使用中回收的不合格品应在甲方和/或采购方监控下销毁。 11.6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7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一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按本协议及订单约定期限交付宣传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相应订单费用总额的[ 5 ]%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逾期[ 7 ]日仍未交付的,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不能履行订单合同或不能履行整个框架合同的,甲方可以按照以下规则对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扣减和中标份额进行调整. 12.2.1乙方每次不能履行订单合同的,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初始中标份额的5%,若剩余份额不足以扣减,则扣完为止。扣减的份额分配给其他未出现违约情况的中标单位或重新采购。不能履行订单合同情形如下: (1)拒绝接受订单委托一次; (2)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订单一次; (3)产品瑕疵严重; (4)不能按约定质量完成一次。 12.2.2 如发生以下事项,乙方不能履行整个框架合同的,则剩余份额分配给其他未出现违约情况的乙方或重新采购。不能履行订单合同情形如下: (1)不能履行订单委托三次; (2)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情形; 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和/或采购方依据相应订单已支付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2.3乙方交付的宣传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约定要求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重做或更换,直至符合上述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并应按照本协议第12.2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违约所涉订单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十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 三十 ]日或以上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及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协议及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5.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6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7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和协议。 15.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5.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协议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协议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协议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协议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5.8.2本协议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5.8.3本协议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昌路4号 联系人: 电话:0875-2201258 传真:0875-2134977 邮编:678000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 邮编:[678000 ] 电子邮件:[ /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9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附件为: 附件一:订单样本 附件二:采购结果清单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章列举了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报价表 一、 应答函 应答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0年各区县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施甸分公司)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2020年各区县公司宣传品及业务用品印制框架采购(施甸分公司)项目竞争性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谈判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三、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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