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月湖相思湖公园2020-2021年度安保、保洁、绿化养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47G)的质疑答复公告

关于明月湖相思湖公园2020-2021年度安保、保洁、绿化养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47G)的质疑答复公告



质疑人: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付玉林

联系电话:139*****348


质疑人于2019年12月5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书》,对明月湖相思湖公园2020-2021年度安保、保洁、绿化养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47G)的评标结果提出质疑。


收到质疑人的质疑材料后,我中心2019年12月13日对质疑事项作出《关于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对GXZC2019-47G项目评标结果质疑的答复》(以下简称《质疑的答复》)的书面答复。根据我中心核实,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人《质疑书》中的内容

广东省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参加贵单位代理招标的《明月湖相思湖公园2020-2021年度安保、保洁、绿化养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B标《明月湖相思湖公园2020-2021年度绿化养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该标已于2019年12月3日进行公示。从公示的结果看,本公司并未中标,对商务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得分本公司并无异议。因为是客观分,商务分本公司应该满分,价格分也和其他投标人相差不大。如此的话,我们认为本公司投标标书的技术部分得分严重偏低,着重围绕技术部分的几大评分标准,我们表示强烈的质疑,理由有以下几点:

1、企业的经营状况(满分5分),我们认为本公司应该属于第三档,得满分5分。

(1)评分标准及要求为:

根据企业经营目标、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等打分

一档(1分):企业经营目标、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等一般。

二档(3分):企业经营目标、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等较好。

三档(5分):企业经营目标、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等很好。

(2)本公司自评

我们都是按照评分标准“企业经营目标、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的要求来精心组织材料,内容详实且具体,结构规范,阐述合理,应该符合“企业经营目标、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培训等很好”的三档(5分)评分要求。

2、对本项目物业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情况的分析(满分15分),我们认为本公司应该属于第三档,得满分15分。

(1)评分标准及要求为:

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分析不同养护对象,结合季节变化,提供养护组织计划,有每个季度的工作重点,并有1—12月每月全面具体完整的养护方案,还要附上各项养护措施的全年实施次数统计表一览表,工作情况分析至少(但不限于)包含:

a绿化淋水;

b施肥管理(本公园重要观花植物的施肥要特别列出);

c绿化修剪及伤口处理;

d绿化恢复及补种(含黄土裸露补植);

e松土除杂(含草坪杂草);

f病虫害防控;

g白蚁、红火蚁防治;

h植物防护;

i古树名木养护(或特殊植物养护,由公园根据需要提出);

j设施维护;

k绿化保洁;

l老化草坪的更新重铺;

m安全生产。

(2)本公司自评

因为本公司业已在该项目服务了1年多了,去年刚接手相思湖公园绿化养护时,相思湖公园的绿化养护状态是粗放的,乔灌草植物都处于严重失管的边缘状态,杂草丛生,病虫害泛滥,乔灌木缺乏修剪,严重缺乏水肥管理。经过公园领导的精心指导,本公司1年多的努力,现在的相思湖公园已经是面貌一新,媲美甚至超过南宁其他公园的管理水平了,所以对于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情况,本公司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基于我们对项目的熟悉程度,对于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情况的分析,本公司认为我们的技术方案能具体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详细分析不同养护对象,全面地结合季节变化,全方位地提供养护组织计划,详细列出每个季度的工作重点,并有1—12月每月全面具体完整的养护方案,以及附上了各项养护措施的全年实施次数统计一览表,工作情况分析至少(但不限于)包含了:

a绿化淋水;

b施肥管理(本公园重要观花植物的施肥要特别列出);

c绿化修剪及伤口处理;

d绿化恢复及补种(含黄土裸露补植);

e松土除杂(含草坪杂草);

f病虫害防控;

g白蚁、红火蚁防治;

h植物防护;

i古树名木养护(或特殊植物养护,由公园根据需要提出);

j设施维护;

k绿化保洁;

l老化草坪的更新重铺;

m安全生产。

所以,我们认为本公司这一项的得分应该属于第三档(15分):对本项目物业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情况把握清晰明了,且工作情况分析含有12个及以上方面的。

3、组织运营方案(满分15分),我们认为本公司应该属于第三档,得满分15分。

(1)评分标准及要求为:

一档(4分):方案合理性、实用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管理结构基本清晰。

二档(9分):方案比较合理、实用,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管理结构比较清晰,分工条理清楚,且有内部考核制度。

三档(15分):方案十分合理、实用,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分工条理清楚,层级分明,落实岗位责任,管理架构到位,具备岗位书,且内部考核制度切实可行,制订有针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办法。

(2)本公司自评

我们认为本公司制定的组织运营方案包括了:整体方案、人员分工、管理层级、岗位责任、管理架构、岗位书、内部考核制度及其应用办法。方案十分合理、实用,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分工条理清楚,层级分明,岗位责任有落实,管理架构到位,具备了岗位书,且内部考核制度切实可行,制订有针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办法。我们认为本公司这一项的得分应该属于第三档(15分)。

4、绿化残枝等绿化垃圾清运方案(满分10分),我们认为本公司应该属于第三档,得满分10分。

(1)评分标准及要求为:

一档(2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绿化垃圾清运工作方案,且方案合理。

二档(5分):按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绿化垃圾清运工作方案,且方案相对合理、清晰、基本符合实际。

三档(10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制定绿化垃圾清运工作方案,且方案十分合理、清晰、切合实际。

(2)本公司自评

本公司认为我们制定的绿化残枝等绿化垃圾清运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方案十分合理、清晰、切合实际。我们认为本公司这一项的得分应该属于第三档(10分)。

5、应急方案(满分5分),我们认为本公司应该属于第三档,得满分5分。

(1)评分标准及要求为:

应急工作的应急方案:

1、重要检查、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的环境保障。

2、突发公共事件的环境保障。

3、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保障。

4、热带风暴、寒潮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应急方案。

一档(1分):应急工作的应急方案应急工作的应急方案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

二档(3分):应急工作的应急方案较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较强。

三档(5分):应急工作的应急方案十分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强。

(2)本公司自评

本公司认为,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应急方案:①重要检查、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的环境保障;②突发公共事件的环境保障;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保障;④热带风暴、寒潮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应急方案。制定的应急方案十分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强。我们认为本公司这一项的得分应该属于第三档(10分)。

6、主要机械设备设施 (满分5分),我们认为本公司应该属于第三档,得满分5分。

(1)评分标准及要求为:

投标单位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满足项目规模,各类机械设备数量、比例适当,共5分,具体如下:

喷药设备、清运车、油锯、高枝油锯、打草机、绿篱机、抽水机、绿化洒水车,自有专项作业设备的每项1分,租赁设备每项0.5分,满分5分。

以上所有设备,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购买凭证或公司入库清单凭证,租赁设备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2)本公司自评

本公司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满足项目规模,各类机械设备数量、比例适当,具体包括:喷药设备、清运车、油锯、高枝油锯、打草机、绿篱机、抽水机、绿化洒水车,所有的专项作业设备全部自有,且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都附加盖公章的购买凭证或公司入库清单凭证。所以我们认为本公司这一项的得分应该属于第三档(5分)。

综上所述,除了服务承诺这部分以外,本公司其他技术部分得分都应该得最高档,应该得55分,按公示结果来看本公司未能中标,我们认为本公司技术部分得分极为不合理,存在明显偏低的情况,强烈要求重新复评,要求与其他公司的技术方案再认真进行横向综合比较,恳请南宁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听取我们的质疑要求,及时重新复评,还原一个真正经得起考验的结果并给一个明确的答复给本公司为盼,谢谢!

二、采购人及专家评委答复意见:

我中心于2019年12月10日组织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人的质疑内容进行核实。质疑人所提出的6条质疑的观点均为技术部分的方案分,质疑人的自评分为55分为依据要求“复评”。评标委员会综合所有评委意见认为:技术部分的评定是综合对比7家投标人技术文件后得出的分值,不存在质疑人所认为的极不合理和明显偏低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质疑人的自评分作为依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复评条件,质疑不成立。

三、我中心对该质疑处理情况

综合采购人及专家评委的答复意见,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绿化养护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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