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花桥镇横岗社区部分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
芜湖县花桥镇横岗社区部分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
为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同时保护水生态环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我村所属以下水面经营权实行对外公开挂牌交易,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内容
芜湖县花桥镇横岗社区部分水面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部分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1、出租年限及价格。本次出租的水面共计 2个,出租面积合计为49.7亩,位于芜湖县花桥镇横岗社区,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坐落范围 | 出租起止年限 | 年租金(元/亩) | 5年期出租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三叉脑横直沟 | 41.4 | 横岗 | 2020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 | 250 | 51750 | 51750 |
2 | 九亩弯沟 | 8.3 | 横岗 | 2020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 | 220 | 9130 | 9130 |
合计 | 49.7 |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6日17:00时截止。
3、报名方式: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汇入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与塘口五年出租底价相同,承租人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缴款单须注明意向竞租方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相对应的租赁塘口名称。
4、意向竞租方须按所投塘口出租底价一次性交入指定账户,在银行入账后持进账单到村登记并领取一次性报价材料。
5、银行账号:芜湖县花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芜湖津盛农商行花桥支行账号:***********************芜湖津盛农商行横岗支行账号:***********************
二、招标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水面承租人一律不准养殖珍珠蚌,禁止水面承租人对水体投放畜禽粪便、化学肥料等进行养殖。禁止水面承租人养殖对水体破坏严重的水产品、水生动植物及畜禽,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所有水面承租人在今后经营中,若政策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需占用或收回水面、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对所占用的出租水面、土地面积一律按承租单价(元/亩.年)退还剩余年限的租金,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3、水面承租人必须服从防汛抗旱要求,承租水面确需拦网时一律采用钢管拦网,不得用木质、竹质器材拦网,禁止在桥、涵、闸30米内拦网,不得将桥、涵、闸口拦死,防汛、抗旱进出水时不再另行通知,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4、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间内,应维护好水生态环境,保证水质良好,负责对水面漂浮物做到定期打捞,对岸坡白色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全面推行种草、投螺、少养、优喂健康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出租水面须种植金鱼藻(红头薇草)、苦草(扁担薇草)、轮叶黑藻(节节草)净水,水中须投放螺蛳净水,以及投喂优质饵料等立体化水环境生态修复模式。
6、为激励广大水产养殖户实行健康生态养殖,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根据《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由镇河长办组织对出租水面按照水质检测合格率、种草覆盖率、螺蛳成活率、水体能见度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具体详见《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奖励资金分两块组成,一部分为固定奖励资金,从出租底价中拿出100元/年·亩进行奖励。另一块为在出租底价基础上竞标加价部分,该部分全部作为水环境增量奖励资金。承租期内分2次发放水环境奖励资金。第一次为前两年水环境连续考核合格的,第二次为后三年连续考核合格的。对水体检测不合格的、污染严重、不服从生态管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中止水面租赁合同。
7、中标者需按规定及时签订《水面租赁合同》,不得对《水面租赁合同》文本内容提出异议,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未按《水面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对《水面租赁合同》存在违约时,出租方有权扣除中标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中标人承租资格。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私自转包。
三、投标方式
1、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开标当日,意向竞租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入场。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意向竞租方入场时,须凭登记的身份证按照一证一人的原则进入会场,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意向竞租方入场时,须提交密封的《报价函》,开标现场不得再重新填写《报价函》。意向竞租方的有效报价数值必须为大于或等于出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开标时,由出租单位指定的专人进行现场拆封,宣读各意向竞租方《报价函》结果,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时,可按照现场摇号或抓阄的方式决定中标方。
3、中标价与交易保证金差额部分,中标人须当场以现金补足。否则视同中标无效,由报价排序第二的竞标人依次递补中标。
4、自《水面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后,交易保证金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对未竞得本标的的投标人,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开始投标,每个塘口半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2、地点:花桥镇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显国:135*****111 ?周峰信:138*****578 ?张富:139*****133
招租单位:芜湖县花桥镇横岗社区(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横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
2019年1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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