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土石方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土石方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土石方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BGYYJFEQSB-ZB-020)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年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1.2工程地点:泸州市酒谷大道四段北侧。
1.3工程内容: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内容: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 年 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年 月日下发招标文件。
4.2.2 年 月日 上午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3@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年 月日 下午前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前。
4.5标书送达地址:泸州市酒谷大道四段北侧(无法按时送达的,********55@qq.com%EF%BC%89,%E8%81%94%E7%B3%BB%E4%BA%BA%EF%BC%9A%E5%AD%99%E7%BC%99%E7%8E%AF">请将投标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qq.com),联系人:唐淑佳: 181*****454。
4.7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规范中要求的合格标准。
6、工期:投标人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7.1.2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3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1.1附表1:投标报价表
8.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3密封:
8.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8截标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其它:
12.1投标保证金:无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进行如下报价:
序号 | 项目 | 项目特征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不含税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 税金(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补充说明 |
1 | 土方开挖 | 1.土壤类别:综合各类土,现场需要外运的各类土方; 2.底宽、底面积:综合各类面积; 3.挖土深度:综合各类深度(含坑中坑加深,以及地下室层数可能增加导致的深度),按设计图纸设计尺寸施工; 4.弃土运距:场外弃土,距离综合考虑。 | 按所需开挖区域自然密实体积计算。综合各类土类别,包含土方、连砂石、淤泥、沙层等各种类别。 | 1、各类土 2、石方挖运 ,包含基坑、承台等所有需要挖除的部分;机械和人工配合捡底; 3、地下障碍物(含老房基等)的破除、挖运; 4、渣土弃置费用; 5、机械进退场费; 6、场内运土道路修建费用(包括换填产生的费用); 7、其他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比如桩间土挖除。 | m3 | 含土石方申报、保洁、协调、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管线保护、人工配合、内外场地处理、施工道路修建(以及道路加固(诸如喷锚等措施))、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土石方外运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所有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更单价。该综合单价中包含 元/m3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时单独列出。 | ||||
2 | 岩石破碎开挖 | 1.土壤类别:岩石; 2.底宽、底面积: 3.挖土深度:按设计图纸设计尺寸施工; 4.开挖方式:机械破碎、切割、液压钻等机械施工。 5.弃土运距:场外弃土,距离综合考虑。 | 按所需开挖区域自然密实体积计算。综合考虑机械破碎、切割、液压钻等外运。 | m3 | 含土石方申报、保洁、协调、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管线保护、人工配合、内外场地处理、施工道路修建(以及道路加固(诸如喷锚等措施))、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土石方外运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所有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更单价。该综合单价中包含元/m3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时单独列出。 | |||||
备注: 凡是在本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申请机械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施工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零星机械费用,乙方办理签证计取。综合单价中2%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该费用乙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投入到安全文明生产中; |
备注1、上述工程量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是按实际收方量按天然密实方计算进行计算。
2、上述不含税单价均为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费)、机械费、机械及其他材料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燃油费、运输费(含场内、场外运输费)、一次或多次转运费、装卸费、施工降排水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赶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其它项目费、配合费、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手续费用、特殊行业相关其他费用、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辅助工程费用(如临建费用等;专项方案专家费用及施工红线内土方开挖便道修筑及维护费用,且辅助工程费用包括人材机等所有费用。)、管理费(含工人及管理人员食宿费)、风险费、各类保险费(含民工养老保险)、利润、规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及乙方为满足甲方施工节点而采取的增加人员、机具、通宵作业、节假日作业、间隙窝工、工人及管理人员食宿费、工人非正常进退场等措施的所包含的一切明示或暗示费用。如果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燃油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此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暂定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合同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合同期内,组成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均不调整;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为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措施费用(包含措施费及归档资料的制作费,排水沟、沉淀池、临边防护、降排水等措施费等)。
4、弃土场内车辆运输道路由乙方负责修筑并承担费用,同时,在甲方拟建工人生活区弃土场区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将土方进行摊平碾压,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另计算。
5、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材料、设备、机具的场内转运费。
6、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未拆迁的建筑物地基及地下障碍物的探测、拆除、处理费用及应急措施处理费用。
7、固定全费用综合不含税单价包含工作面开挖、为创造工作面(二次或多次)所需进行的转土(石)、废泥浆及垃圾的清运、与其他工序配合等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如为了配合检查产生的机械的二次或多次转运费)。
8、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的相关政府费用。若政府相应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则相应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相关ci制作安装、各类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等),由甲方代为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甲方与业主、甲方总公司与项目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创优等奖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局观摩工地、AAA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约定奖项),在结算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金。
10、如果因场地或工作面问题而发生的机械、车辆的一次或多次进出场,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11、因工程的需要而增加的机械、车辆、人员、器具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12、连续下雨、政府管制增加的措施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场内排水措施由乙方承担,设备乙方提供。
13、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各种交叉作业影响材料、机具场内运输。
14、乙方确认现场施工作业劳务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按甲方要求购买,如果在乙方作业范畴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直接与发生事故人员家属、保险公司进行对接处理,乙方承诺对此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及社会影响,并再次承诺因处理不及时而对甲方造成经济及社会影响,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同意甲方另外对乙方收取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15、甲方提供地质资料给乙方参考,乙方是在充分理解地质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下综合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
16、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中标通知后15日内转至我司专用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本地块所有土方工程1个月内无息退还。
17、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包括专项方案编制及方案专家论证等措施内容,且费用由乙方承担。
18、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配备的一切工具及机具(包括架管、扣件),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等费用。若需甲方提供的上述材料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9、固定全费用不含税综合单价中文明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ci制作安装、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评价、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他与安全相关的费用支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 至 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开户许可证。
7)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BGYYJFEQSB-ZYFB-006)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BGYYJFEQSB-ZYFB-006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2、工程地点及概况:四川省泸州市茜草镇酒谷大道三段北侧,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建筑面积约111509.6㎡)。
二、承包范围、方式及工作内容
1.1、承包范围: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基础的相关设计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中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超过设计标高的需要开挖、外运的零星部分;2、结构劳务队伍人工捡底部分土石方的外运;3、塔吊基础土石方的开挖及外运;4、人工挖孔桩土石方的开挖、外运及护壁的施工;5、塌方土石方的开挖及外运;6、其他类进场后需要外运的,例如铺路建渣;7、指派给乙方的场地区域内的土石方,根据甲方指令如果需要外运的部分均由乙方负责开挖及外运。8、机械修边、修角和捡底;9、筏板、基坑、承台、地梁等部分的开挖、的土方外运、回填、基坑清土及挖土期间的排水沟及集水坑修筑等涉及乙方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1.1.1土方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包括配套设备)的一次或多次进出场及场内移机;
1.1.2乙方施工范围内按施工图和甲方要求对基础开挖。
1.1.3人工配合挖机挖不到的平面、立面扦清土。标准为基坑底部能够直接进行垫层施工,立面能够直接进行土钉墙施工。
1.1.4桩基等截除后的破碎和挖运,出土坡道修筑和挖除,地下障碍物的破碎清除挖运。
1.1.5排水管的保护、工程桩的保护、塔吊基础的保护,如发生成品损坏,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1.6土石方的申报、外运、卸土及相关费用。
1.1.7因土石方工程需要在施工范围内的多次翻挖和场内的短驳。
1.1.8工地场地道路和大门口内外的保洁、工地以外道路的保洁。
1.1.9每个洗车池必须配备四支高压水枪,并确保日常维护满足使用需求。
1.1.10基坑防护:已挖好的基坑未浇筑前必须用木板或脚手板、钢筋网片盖好,防止土块、杂物、人员坠落。严禁用草袋、塑料布虚掩,基坑上口外圈应做好挡土台,防止灌水及掉土。作业区采取带警戒色钢管双护栏防护措施隔离,并设安全标识。基坑边必须设护栏,高度不低于1.2m,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1.1.11负责场外的渣土办、环保、环卫、城管、交警等方面的全部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12配合甲方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进场道路铺筑所需砖渣的铺筑和外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1.1.13土石方开挖期间降水井、排水沟的修筑并承担相关费用。
1.1.14因挖土及运土使用的路基箱或乙方自购钢板铺设临时施工便道。
1.1.15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1.2承包方式:包涉及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的各种申报手续、包土石方挖运和场外道路保洁及卸点、包所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包挖土临时便道、包配合甲方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砖渣的铺筑和外运临时便道及工作面的修筑等措施、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3乙方承担因质量发生问题所造成的超标高挖土方部分的措施回填等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或视乙方的施工能力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乙方应无条件遵照甲方的指令执行并办理书面确认。
1.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土石方的相关设计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中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超过设计标高的需要开挖的零星部分;2)结构劳务队伍人工捡底部分土石方的外运;3)物料提升机、塔吊土石方专业分包的开挖及外运;4)基础(桩基、独基、地梁、筏板基础等)的土方外运,回填,基坑清土及挖土期间的排水沟及集水坑修筑等;5)土石方专业分包、砼基础破碎开挖外运工程及砖渣铺填及外运所必须的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现场勘探、测量放线、建立标高控制网、必要的施工准备(施工照明、接电接水等)、建渣外运行政审批、渣场筹备、现场运输临时道路(马道)修筑、基坑清土及挖土期间的降、排水沟及集水井修筑排水疏水措施、防扬尘措施、开挖区域临时围挡搭设、安全文明施工、破碎围墙、道路、场地、板房基础及其他砖砼构件、土石方破碎开挖(综合考虑土石比例)、孤石破碎解小、土石方装车、土石方外运(综合考虑外运运距)、渣场弃置(综合考虑渣场倒渣费用及渣场容量)、精修平场、完工清场、完工检验验收等工作等涉及乙方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合同暂估总价、计量及单价
1、合同暂估总价:
本工程暂估不含税总价为:元(大写:),税金:元(大写:),含税总价元整(大写:);合同暂估总价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调整。
2、计量及单价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量综合单价表
序号 | 项目 | 项目特征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不含税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 税金(元)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补充说明 |
1 | 土方开挖 | 1.土壤类别:综合各类土,现场需要外运的各类土方; 2.底宽、底面积:综合各类面积; 3.挖土深度:综合各类深度(含坑中坑加深,以及地下室层数可能增加导致的深度),按设计图纸设计尺寸施工; 4.弃土运距:场外弃土,距离综合考虑。 | 按所需开挖区域自然密实体积计算。综合各类土类别,包含土方、连砂石、淤泥、沙层等各种类别。 | 1、各类土 2、石方挖运 ,包含基坑、承台等所有需要挖除的部分;机械和人工配合捡底; 3、地下障碍物(含老房基等)的破除、挖运; 4、渣土弃置费用; 5、机械进退场费; 6、场内运土道路修建费用(包括换填产生的费用); 7、其他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比如桩间土挖除。 | m3 | 含土石方申报、保洁、协调、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管线保护、人工配合、内外场地处理、施工道路修建(以及道路加固(诸如喷锚等措施))、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土石方外运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所有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更单价。该综合单价中包含 元/m3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时单独列出。 | ||||
2 | 岩石破碎开挖 | 1.土壤类别:岩石; 2.底宽、底面积: 3.挖土深度:按设计图纸设计尺寸施工; 4.开挖方式:机械破碎、切割、液压钻等机械施工。 5.弃土运距:场外弃土,距离综合考虑。 | 按所需开挖区域自然密实体积计算。综合考虑机械破碎、切割、液压钻等外运。 | m3 | 含土石方申报、保洁、协调、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管线保护、人工配合、内外场地处理、施工道路修建(以及道路加固(诸如喷锚等措施))、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土石方外运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所有相关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更单价。该综合单价中包含元/m3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结算时单独列出。 | |||||
备注: 凡是在本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申请机械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施工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零星机械费用,乙方办理签证计取。综合单价中2%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该费用乙方必须保证专款专用投入到安全文明生产中; |
注:1、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包括并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修理保养费、管理费、配合费、协调费、裸土覆盖费、车辆清洁费、所有设备机械的场内转运费、机械多次进出场费、基坑支护费、窝工费、渣土弃置费、挖土及内转临时道路铺钢板或铺路基箱费、基坑内强排水措施费、措施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等)、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而组织的倒土及甩土、淤泥流砂、文物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及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和人员及材料的投入、设备材料价油价和物价上涨及人工费、运费上涨及其它相关上涨费用、专项方案专家评审费用、利润、风险费、各项政府收费及罚款、规费、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所有明示或暗示的除开增值税外的所有费用。增值税税金另计。
2、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还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人员住宿、临建设施(办公室、洗车场、洗车池、冲洗台,配备冲洗设备)、渣土处置费、污水处置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2)未拆迁的建筑物地基及地下障碍物的探测、拆除、处理费用及应急措施处理费用;
3)修整基坑边、底、壁等的费用、承台和核心筒的开挖、机械配合捡底、为配合基坑支护施工单位而进行的相关配合费用。
4)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乙方在报价时未标注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内,不论变更情况如何,该未标价的项目,不再计价。
5)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图纸、甲方指令施工,擅自施工部分甲方不予认可。
6)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本次招标文件内所附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工程量清单)。在本招标文件内所附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内没有包括的项目,参照GB50500-2013的计算规则。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计量规则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测量收方,通过10米×10米的方格网计算得土石方实方工程量;本工程结算时土石方计量规则为:冠梁以上部分按实际完成实方工程量测量收方,通过10米×10米的方格网计算土石方实方工程量(实际开挖土体自然密实体积),冠梁以下部分(包含冠梁)按设计的标高和图纸尺寸计算。
8)本工程施工过程挖孔桩计算规则为:挖孔桩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甲乙双方确认的挖孔桩长度*设计截面尺寸计算;
9)乙方一经认定本工程价格及条款后,乙方无权要求修改本合同内容。若乙方已单价过低为由,拒绝继续履行乙方义务,则视为乙方违约,结算时扣除乙方已完成工程的20%-50%价款。
10)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投标函及合同清单项目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11)乙方擅自施工部分甲方不予认可。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图纸、设计变更、甲方指令施工,工序减少的部分,一经证实,将在结算款中扣除。
12)现场收方单只视为甲方认可乙方完成该工作内容,经查验属于乙方合同内工作的,甲方不予认可。属于合同外的工作内容,必须由工程部申请合同外签证,商务审定完成该工作内容 所需要的人、材、机工程量,并进行认价,工作内容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项目商务人员收方,及时与甲方人员核对。没有经过甲方项目商务人员收方认可的签证,甲方不予认可。
13)、零星机械签证使用台班单价(不含税):60/80型挖机 155元/小时,250型挖机350元/小时,260型挖机350元/小时,50型装载机240元/小时;按合同外实际使用签证计取,若经核实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即使办理完签证也不计入结算,结算方式按合同类似工程单价计取,合同内无类似单价的按台班计取。
2.2乙方须知合同中签订的单价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由甲方代为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争创“天府杯”,工程各子项目均按照省优秀工程标准组织实施,且取费按上述取费不再做特殊调整,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取得“天府杯”奖项,则最终总结算金额乙方下浮 2% (如因建设单位不同意按照奖项申报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或建设单位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导致达不到“天府杯”奖项申报条件,导致没能取得相应奖项除外)。
2.3 如果因场地或工作面问题而发生的机械、车辆的一次或多次进出场,按四川省、泸州市最新颁布的文件执行,若无相关文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4因工程的需要而增加的机械、车辆、人员、器具乙方均已考虑在合同单价内,合同单价均不做调整;
2.6如遇极端天气、政府管制增加的措施费乙方均已考虑到合同单价内,合同单价均不做调整;
2.7因乙方考虑的弃土点、倒土场突然关闭,需要增加弃土距离而增加的费用、基坑内临时道路包括坡道的修筑挖除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无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
2.8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包含各种交叉作业影响材料、机具场内运输,需要变换施工道路及桩基行走路线二次及多次修筑铺填等费用。同时乙方保证土方开挖过程中使用砖渣修筑的道路必须与桩基施工路线相吻合,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重新使用砖渣修筑道路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9乙方理解甲方不一定会将本工程全部交由乙方完成,即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或增加其他分包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费用补偿。
2.10甲方提供破碎混凝土块用作乙方开挖的道路、坡道铺筑等措施使用,乙方负责免费开挖、倒运及外运至政府批准的合法渣土场。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的20日乙方向甲方上报本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结算量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数量为准,并经甲方物资经理、生产经理、安全总监、质量总监、项目总工、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书记、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2、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3、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1)工程施工阶段,甲方按月支付进度款给乙方;每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次次月5日前,按甲方核定的乙方已完成产值(费用)的70%支付;
(2)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四方验收”,完成向业主或其指定单位的移交,并经甲方与业主确认后,次次月5日前,甲方支付至经甲方核定的乙方已完成产值(费用)的80%;
(3)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业主重计量工作之后,经发包人“三审”完成之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一个月内完成总结算,次次月5日前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为2个自然月,保修期满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余款在三个月内全额无息支付。
(4)因甲方未按以上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或因甲方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导致不能支付乙方全款,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相关违约责任。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货款时,乙方承诺只收取对应的货款(不计银行利息)。
4、支付方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使用票据(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ABS票据等一系列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具体使用何种票据,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直接指定,乙方无异议。贴息金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100%承担。乙方必在开票三个月内(且不允许跨年)将贴现相关的银行回单交给甲方办理贴息结算,超期及跨年的不予办理贴息结算,相关贴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贴息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均不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
5、因解除合同或施工完成需要乙方退场的,乙方无权因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退场及移交场地设施、工程资料,否则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税务约定: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原则上甲方不接受以快递的形式收取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人员可予以拒收,因快递原因造成发票遗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等额的发票,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服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需完成其施工区域内场地精平工作(开挖完成面精平),精平程度以满足甲方可直接进行下一步工序为准,场平坡度、排水坡度及高层必须严格控制。
2、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立即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承担1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抽检工作,并对所抽检的材料(设备)等检测结果负责,若出现抽检不合格,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返工、违约处罚等相关处理责任。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事故,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另外,甲方视情况向乙方收取贰仟元至壹万元的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如发现未戴安全帽,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次(管理人员)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次(工人)的违约金。
八、工期及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进度、作业指令按期或提前完成任务。
2、甲方每2天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并按违约条款处理。
3、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若工期拖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0 元/天违约金,并按违约条款处理。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违约条款处理。
5、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因不可进行夜间或于节假日、春节、星期六、日、中高考、两会、天气恶劣、政府或地方当局所发出通知的暂停施工等因素所导致的一切所需临时措施及费用,并不可对甲方构成任何形式的索赔。以上节假日及特殊日期均包含在合同工期内,工期不因以上情况而顺延。
6、甲方在工地符合进场施工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进场后,须按时按量完成各阶段分项工作,并配合其他相关分项工程施工。
7、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也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赔偿。
九、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
1、安全措施与责任
1.1在工程实施、完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
1.2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泸州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并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及措施报送甲方审查;
1.3 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
1.4 为了保护工程、公众的安全和方便以及其他原因,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1.5 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当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
1.6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1.7 应当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甲方审查。乙方还应当按照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8 保证现场施工安全,空桩段发生的回填、碾压等措施由乙方负责,不在另记取费用。
2、现场保卫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乙方应当为现场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并采取如下措施:
2.1负责阻止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2.2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现场内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公众和其他人员及其财产不受现场内上述行为的危害。
3、文明施工
3.1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
3.2 在本专业分包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本专业分包工程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清洁整齐。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现场地点保留为完成乙方在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工程。
3.3 乙方应当保证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按照不低于国家及四川省、泸州市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4、环境保护
4.1 乙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及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泸州市关于文明施工、绿色工程等相关方面的规定,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但本款的约定并不解除乙方依据合同文件约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2 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或物品。
十、现场签证
1、现场发生合同外签证前乙方必须在1日内,按甲方的统一表格填写工程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以发文形式发项目部,字迹要清楚工整,必须有编号。签证单须有甲方经办人员、项目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字且日期齐全,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章才为有效签证。对签证事由和内容的描述须详尽,必要时应附上图示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事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和工作部位(层次、轴线编号、构件名称等),同时单张签证金额800元以下优惠不予计取。
2、下列签证单属无效签证单:
①未按我方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业主签证代替分包签证;
②未按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内容的签证;
③单张签证超过5000元的签证;
④任何形式的补贴、补偿费用签证;
⑤签证内容不实或按签证不能核定出工程量的签证;
⑥按图纸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署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⑦未经甲方商务部认可的点工单价;
⑧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突击补签的签证;
⑨对签证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的签证;
⑩只有甲方工程部人员知晓并下达签证工作指令,在签证发生之后补签的。
3、只有有效签证单才能得到结算,无效签证单不得结算,对已在甲方项目经理部结算的无效签证单,甲方复核部门在复核时将予以扣除。
4、甲、乙双方每周一对本周内所有签证单按时间顺序予以登记、编号,并及时予以处理。
十一、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依据包括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施工图纸等甲方认可的经济型文件。
2、对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或不属于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以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含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格式以甲方提供的为准);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以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签收后的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除此之外,均不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作为结算依据还必须符合本条相关约定,否则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3、工程变更后甲乙双方未按本条约定时间及方式办理签证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工期和工程造价的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变更除外)。
4、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及时签字的、合法的、无涂改的原件方为有效;不符合约定均属无效,甲乙双方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涉及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变更,其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由甲方作出,交乙方签收后有效。
5、工程变更、现场收方签证均符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才能作为有效的结算依据,否则不能进入工程结算,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履行过程中,乙方提出的各种书面要求、报告等(包括工期延长、工程价款变更、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回复为准,未书面回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乙方的要求。
7.所有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工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60天内办理完结算,送项目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送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商务部审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此后,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是否经项目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8.从开挖土石方前经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地坪标高计算到甲方书面通知标高处,实际开挖范围边线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测量数据为准((且实际开挖范围不能超出基坑支护图纸基坑顶边线和基坑底边线范围)。挖土石方、外运均以立方米计算,不分深浅、土质、方法,不加系数,不另计机械施工所需工作面及放坡,有关费用均应计算在综合单价内。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在结算时按:(合同清单中规定的单价*实际工程数量-惩罚性违约金)*50%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2、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每次收取2000元的违约金,并视为乙方违约清退乙方出场。
3、若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整改单、罚款单等属实文件,甲方执行经理和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4、乙方若违反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及过程中下发的文件均视为乙方违约。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与业主发生工作联系,否责结算价下浮10%。
6、工程施工完毕后,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单位必须在3天时间内完成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万元/天的违约金。
7、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如果乙方不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则甲方可代为缴纳,发生的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非经批准的分包,若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30%的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施工中,乙方单价中包含的自行提供机械、人工、材料的项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供材料进场时,甲方统一将材料下料至乙方的加工棚,其后的二次及多次转运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若乙方施工不及时导致甲方派人、派机械协助施工时,产生的费用将按照甲方实际成本的1.2倍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0、若泸州市实行农民工“双卡”相关制度,乙方要无偿全力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
十三、双方责任
1、甲方职责:
1.1甲方委托项目经理 刘秘负责对本合同的内容全面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控制。随时提出整改并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处罚。
1.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甲方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1.3 负责工程开工前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接受业主、监理、设计院、质监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现场总包管理指令。
1.4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并提供施工场地。
1.5 负责对该工程进行总包管理,挖土指挥和复核测量标高,
1.6协助地方政府、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1.7协调解决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2、乙方职责:
2.1乙方委托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管理及本合同的实施,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擅自缺勤1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组织和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的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负责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上岗证)1 名及专职质检员(有上岗证)1 名 ,专职施工员1名,受甲方统一指挥,以上人员不得兼职;项目班子必须按递交的投标文件配置,否则所缺人员由甲方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2.2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分层分段开挖石方并外运,随时做好测量标高,严禁超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或保护不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经济赔偿及接受各种处罚。
2.3负责全面做好与其它分包的配合工作(如挖土时配合将井点移位,不得随意挖除),包括基坑内的清土, 工地内全部出场车辆的车轮冲洗(冲洗设备乙供)。
2.4乙方应遵守当地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承包工程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然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责任。
2.5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服从甲方、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严格遵照其指示工作。承担乙方施工期间自身的安全保卫、夜间施工许可证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费用。
2.6乙方已视察施工现场,并已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之详细资料,已取得一切可影响造价的所有资料,乙方以不清楚现场情况而提出的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申请将不获批准。且自行对其准确性做出分析和判断。实际施工时,不管现场实际土质如何,或在开挖过程中遭遇管线影响施工或因此增加费用,均按合同中的综合单价执行不变。
2.7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工地、卫生、治安、综治等管理规定。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处罚。
2.8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本工程甲方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9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如需办理备案及交易手续,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及时办理备案凭证及交易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10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包括建筑物内)、遵从甲方要求拆除自有临时设施并负责运出现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另外增加。
2.11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应及时进行保养以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
2.12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到保险机构办理人身保险手续,乙方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车辆也必须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所有机械设备、车辆养路费必须符合交通法规标准,否则造成甲方工期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支出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2.13保证节假日、下雨、政府管制、农忙期间的正常施工,现场配备的人员及机械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不得以加班、休息等理由推脱工作。
2.14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了现场及施工情况,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向甲方提出费用索赔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2.15乙方承担自己的生活、生产临建的管理及费用。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工地、卫生、治安、综治等管理规定。
2.16乙方确保不少于三个弃土场,根据进度需要,随时增加,并不得因弃土场位置、运距改变增加费用。
2.17乙方配合其他单位施工,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提出经济索赔及工期索赔。
2.18现场可用场地狭小,乙方在无施工作业面的情况下机械、车辆不得在现场停放。
2.19 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基坑防护(钢管栏杆防护加安全网)及日常维护工作,到基坑回填结束(该项若由甲方委派其他单位施工,其费用将从乙方结算单价中扣除)。
2.20乙方负责排水沟、集水坑、回灌井等降排水措施的开挖工作,产生的土方开挖外运等费用不予记取。
2.21乙方在施工现场如果以工作面、工期为理由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材料等造成损坏,乙方将按市场价的1.5倍赔偿。
2.22乙方负责接收、确认并实施甲方发出各种关于基坑土方工程的函、通知(含违约金函)等文件。以上函件乙方不得拒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000元/次违约金。
2.23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及附属和配合工作、甲方为完成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及的有关工作。
2.24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乙方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接驳及临时水电线路之铺设并承担土方施工产生的水电费。
2.25负责甲方从进场到工程竣工期间的外围环境,确保甲方物资材料顺利进场,为甲方施工期间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
2.26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挖方一切工具、机具(含抽水泵)、照明、二级配电箱、二级防漏电保护所用设施材料等。甲方只提供必要的电缆、水带。
2.27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已施工桩基及基础的成品保护工作,若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或开挖不当造成桩基及支护受损,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须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2.28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2.29乙方进场施工后,不得无理中途停工、推脱施工内容,否则甲方不予任何结算,一切后果由乙方承但。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5天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完成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2.30一切临时排水必须排至经甲方批准的排水管道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致该等公用管道系统淤塞,一切补偿及清理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2.31乙方自行负责竣工验收前已完工程及竣工验收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在合同期间至本工程移交甲方接受前,基坑内不允许积聚水分及防碍其它后续之工程实施。
2.32乙方按规范在工程展开前及工程竣工后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现场标高测量、复测,并制成施工详图及竣工图纸各肆份提交甲方审核;该等费用须视为已包含于合同综合单价费内。
2.33基坑土石方大开挖前的标高须经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确认,乙方负责绘制出土石方自然地坪标高测量方格网,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承包方方可进行施工,并做为计算土石方挖运工程量的最终结算之依据。
2.3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应及时提出,并立即停止设计错误部位的施工及通知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若乙方继续设计错误部位的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四、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出施工证明、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3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办公室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向乙方收取至少每次1000元/人的违约金,且该施工人员必须退场,其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标准的管理人员。
十五、其他要求
1.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招标方统一安排。甲方统一购置有标识的安全帽,乙方按购置成本价承担费用20元/顶。
2.乙方所有人员进场前须在甲方安监部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并后勤部门办理有关进场手续,提供进场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胸牌费用10元/人。
3.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包含操作司机,在施工现场离开驾驶室必须佩戴安全帽。
4.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如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堆码;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乙方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所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拒不签字认可,甲方也有权在结算中扣除。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有损甲方或者品牌的行为,应妥善处理工人、民工、材料商及施工有关的纠纷,不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工人、民工、材料商闹事、爬塔吊、阻碍交通以及在甲方办公场地、施工场地、相关部门等静坐、吵闹,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5 万元。若上述事件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甲方或品牌的报道,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10万元,出现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20万元,以此类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四川省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出现扣分情况,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伍拾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终止合同,违约金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含民工)工资,乙方应在交付工地前付清所欠工人(含民工)工资。在交付前,乙方应将本工程所涉及的工人(含民工)工资应付情况和支付时间在工地现场和周围张贴公布,乙方未付清工人(含民工)工资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含民工)工资出现民工上访或闹事等情况的,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政府罚款、停工损失等)和名誉损失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或者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文件以及盖章的(含办理预售和其他许可证、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提供的资料、文件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从甲方要求完成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完成之日止,乙方承担每天10000元的违约金。
8.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乙方未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9.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撤除所有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完工场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施工场地。否则,视乙方未完成工程,不得办理总结算。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和业主设立的广告、宣传画面及相关设施,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等费用)。
11.本合同各项条款或后期往来函件、设计变更等文件之间相互矛盾或书写错误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条款,乙方无任何异议。
十六、不可抗力
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原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合理解决有关合同问题。
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各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长安街38号附1门市。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十八、终止合同
如乙方有以下的违约事项,甲方可即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其合同。甲方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他拥有的其他权利或补偿。
1)本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
2)未能有规律和连续施工;
3)主要工程存有重大质量问题隐患;
4)令进度被拖延5天或以上时;
5)拒绝遵从或顽固地漠视甲方要求移走不合规格工作或物料之书面指示,而使本工程受到实质之影响。
6)虽未达到约定的工期节点,但乙方实际上已无法达到,并且未来会拖延工期,严重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乙方必须保证平均每天(可出土天数)的出土量实方为10000立方米,无论工程施工到什么程度,如果甲方经收方计算确认乙方连续5个出土天,出土方量平均不能达到实方10000立方米/天,即视为乙方无法实质上无法达到工期节点,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两天内与甲方办理完成土石方收方、已完工程量签认、场地交接、合同终止手续,所有人员、机械设备等无条件全部退场,并不得阻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若乙方两天内未完成前述事宜,或不按合同单价与甲方结算,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乙方按前述甲方要求退场后根据合同结算单价按实际收方工程量结算,付款时间以甲方与业主方总承包合同相关付款细则为准,待付款完成后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为无息退还。若总工期按照业主计划工期完成,则不存在违约责任。
十九、双方来往函件约定
为了更及时收发双方来往函件,经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收发电子函件邮箱地址如下:
甲方日常来往函件送达地址:
结算办理前甲方函件送达地址: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项目部;结算办理后函件甲方送达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乙方日常来往函件送达地址及收件邮箱:
乙方函件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qq.com 。甲方按该地址、联系人寄送文件、通知即视为已送达乙方。电子函件与纸质版函件将同时发送且具有相同的效力,函件发出即为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R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 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违约金、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专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清单
主要类别 | 项目 | 明细内容 | 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人工费 |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人工费 |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等架体安全防护所需人工费 | |||
4.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所需人工费 | |||
5.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人工费 | |||
6.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所需人工费 | |||
7.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全防护所需所有辅材材料费 |
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所发生的人工费 | ||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及人工费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实施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图集等发生的人工费 | |||
四、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1.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工人三级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等 | ||
参与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人工费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管理人员及工人的过程安全培训所需教材费及授课费等 | |||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3.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4.安全管理体系 | 劳务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配备费用: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费(持证率100%) | ||||
5.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合计 |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乙方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许可证)齐全。
3、乙方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2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乙方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00~500元的违约金。
5、乙方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乙方作业人员违反的,由乙方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相关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乙方作业人员违反的,由乙方承担2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相关人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乙方需承担500~3000元的违约金,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由乙方承担200~3000元的违约金。
9、乙方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乙方负责人必须向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庆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并负责提供住房和上下床,上下床实行领用制,乙方领出后应负责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人员退场或富余时要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归还不够或损坏,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每间宿舍惩罚性违约金200元。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违者除了限三日拆除外,另处2000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惩罚性违约金5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1、现场签证的程序为:由乙方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甲方项目部工程部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出具意见后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查。对于能量化(即能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不允许办理签证,对于须现场收方的,须经项目工程部、商务部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现场及时确定。然后经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商务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审核确定后生效。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 同 外 签 证 工 作 指 令
工程名称 | 合同编码 | |||
分包单位 | 工作指令编号 |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至于 年 月 日 | |||
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签证原因或依据: 预计工作量(或工日): 申请部门经理: | ||||
相关描述: 计价依据: □合同价格 □计日工作 □合同外约定 商务部经办人: 商务部经理: 分包单位负责人: | ||||
项 目 部 意 见 | 项目生产经理: |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执行经理: | ||||
项目经理: |
备注;分包方必须保留好完整的相关记录,并及时发送我方以备审查、校核和现场验证。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工程名称 | 汇总表编号 | |||
分包单位 | 合同编码 | |||
施工期限 | 工作指令编号 | |||
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签证记录: 1、人工: 2、材料: 3、机械: 4、其它: 记录人: 分包单位负责人: 附件:每日记录单 | ||||
项 目 部 意 见 | 申请部门经理: | 项目质量部: | ||
项目安全部: | 项目商务部: | |||
项目生产经理: | ||||
项目总工程师: |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执行经理: | ||||
项目经理: |
注:签字人员可根据项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中建二局绿色施工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1.根据甲方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乙方编制专业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工艺,确保专业工程绿色施工。
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绿色建筑施工,并认真组织专项绿色施工,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记录。
3.遵守甲方各项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做好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5.本项目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绿色施工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 指标 | 项目名称 | 指标 |
实际用材比定额降低率 | ≤35% | 污水排放达标率 | 100% |
建筑垃圾产生量 | ≤400吨/万㎡ | 噪声排放达标率 | 100% |
建筑垃圾再利用率 | ≥35% | 气体排放达标率 | 100% |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 ≥40% | 扬尘控制达标率 | 100% |
临建材料的重复利用率 | ≥75% | 固体废物处置达标率 | 100% |
节能机械设备配置率 | 95% | 钢材损耗率 | ≤1.5% |
节能照明工具配置率 | 100% | 木材损耗率 | ≤1.4% |
照明不超过最低照度 | ≤15% | 混凝土损耗率 | ≤1% |
临时设施占地利用率 | ≥90% | 500公里内材料比例 | ≥75% |
施工阶段扬尘高度 | ≤1.5m | 装修阶段扬尘高度 | ≤0.5m |
万元产值用水量 | ≤10t | 万元产值耗电量 | ≤100kWh |
节水型产品和计量装置 | 100% |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 | ≤ 0.05mg/m3 |
拆除物回收利用率 | ≥45% | 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利用率 | ≥60% |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加强建筑现场绿色施工的管理,若未按规定严格监管,甲方有权追究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中建二局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告知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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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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