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购买计划招标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购买计划招标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9〕1号)及《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服务。
二、 主要内容
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必须符合《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分类方案》的要求,进行整理立件数字化加工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目录输入和原文扫描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目录信息与扫描形成的原文信息严格对应链接;拆卷装卷按档案的原整理标准进行;不重复扫描、不漏扫、不错扫、不压边、放纸端正、保证文档顺序准确无误;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像字迹清晰,无多余杂点,无黑边,不过浓或过淡,内容与原文保持一致,确保图像质量;准确校对,目录输入和原文扫描差错率在千分之一以内。
三、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42045.40元(大写:肆万贰仟零肆拾伍元肆角整)
(二)资金来源:计划从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年初预算办公室公务费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四、 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签订合同的服务内容,开展好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有关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有关信息。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无条件遵守我单位有关保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原始档案不丢失不损毁不泄密。切实做好数字化加工工作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存放安全;任何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带离数字化加工工作现场;已录入和扫描的数据只能存储在工作区的电脑上,不得用U盘、移动硬盘、软盘等存储介质、存储录入、扫描的数据和带离数字化加工场所。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六、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doc" title="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办公室购买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的计划的复函" filerela="*******" target="_blank">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办公室购买文书档案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的计划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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