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化工氯碱、电石工程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第二批设备招标公告

东兴化工氯碱、电石工程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第二批设备招标公告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氯碱、电石工程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第二批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佳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的委托,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氯碱、电石工程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第二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兴化工氯碱、电石工程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经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内经信投规字【2010】519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氯碱、电石工程配套110KV变电站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旗下营镇境内。
三、招标内容
①110KV母线保护柜
②110KV故障录波器柜
③通信直流电源及免维护蓄电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原件)授权委托人亲自办理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三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三标一体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五年内在内蒙古电网公司,有配合过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四台/套(包含四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用户反馈意见;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同时带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授权书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检验报告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入册概不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 8月11日-2011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休息)。
2、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 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顺延)。
3、地点:内蒙古佳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山丹楼)。
六、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电汇)。
七、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一切事项均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处理。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09号
联 系 人:齐爱民
联系电话:****-*******/5462 传真:****-*******

代理机构:内蒙古佳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山丹大厦C座215
联 系 人: 高昊然 陈 莉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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