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事业发展中心亮化材料招标公告

园林事业发展中心亮化材料招标公告


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亮化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现对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亮化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请有政府采购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采购人: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亮化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JQZTB-********5

四、预算金额:41,466.00元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采购需求:标的要求、预算单价、标的数量、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到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询价文件。

七、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按时提交按放弃投标供应商资格处理。(如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请在2日内提供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具有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或销售亮化材料的经营范围;所售产品符合国家对该类产品的各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需原件),被授权人签订合同需提供被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八、履约质保金:合同金额的10%。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此质保金由采购单位自行收取。

九、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请于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5号(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0:30时前,超时不予受理。

十、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合格产品的要求,具体规格及标准详见《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亮化材料采购明细表》。

十一、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按厂家规定维修,质保一年。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按合同质保期限要求,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本地化服务,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十三、付款方式及完工时间: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

十四、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监督式”报价,即:在报价时间段询价小组人员一同接收文件。截止报价时间,一同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采购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完全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3、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4、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在报价当日进行审查,非本地供应商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必要时须提供原件。评审及审查通过后,采购小组将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确认后,发布预成交公告,无疑议后发布成交公告并签订合同。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公对公账户向采购单位足额交纳项目履约质保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5、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截止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十五、验收、付款: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

十六、其他要求: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标准,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并有责任为园林局更换符合要求标准的货物。

十七、联系电话地址:

采购单位咨询:****-*******严女士

采购项目咨询:****-*******慕女士

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标签: 材料 亮化 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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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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