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XZD[2011]129—1(JYJY01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已由国家质检总局以国质检财函[2006]913号批准建设,并于2009年列入江西省重点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6000m2;质量要求:配合整个项目确保省优、争创鲁班奖。
2.2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A-05-3地块内;
2.3招标内容:江西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及亮化工程,招标金额约300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2.4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1.2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证书)或壹级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在2011年8月至 2012年1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1.3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来完成过10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1.4 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五大员〔施工员、预算(核)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3.1.5 一旦中标,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报的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除外)。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在开标大会开标现场未提供有效材料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 8月18 日每日15:00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除外),凭企业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除外),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楼招标一处(地址: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刘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磊、陈裕燕 联系电话:(07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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