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工程设计(四标段)招标公告
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工程设计(四标段)招标公告
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
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四标段)招标公告 (第二次)
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335号”《关于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四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新建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炼油装置适应性改造、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厂外工程。
2.4建设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81亿元(已抵扣增值税);本标段合同估价10000万元(含6%增值税)。
2.5计划工期:
(1)基础设计工期 90天(实际设计工期要求以工作任务委托书为准)(其中基础工程设计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全部长周期和关键设备订货技术资料)。
(2)详细工程设计工期90天(实际设计工期要求以工作任务委托书为准)。
2.6标段招标范围:海南炼化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四标段)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1招标范围共27个主项,包括:
(1)2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等23个主项的基础工程设计:
1)2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
2)2#对二甲苯装置改造;
3)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
4)2#PX中间原料罐区;
5)循环水场;
6)区域变电所CS60(35/6/0.38kV);
7)装置联合装置变电所N36;
8)石脑油加氢原料苯轻污油罐区;
9)柴油加氢原料罐区;
10)RDS和RFCC罐区;
11)液化气罐区;
12)航煤及汽油罐区;
13)空压站改造;
14)1#PX产品罐区;
15)全厂供电系统改扩建;
16)全厂照明系统改扩建;
17)全厂继电保护改扩建;
18)除盐水站和凝结水站改造;
19)电信系统及线路;
20)中心化验室及环境保护监测站改造;
21)中心控制室CCR-1补充及完善;
22)各机柜室至中心控制室CCR-1光缆路由(系统及公用工程机柜间、系统及公用工程至机柜间电缆路由);
23)炼油污水处理场。
(2)炼油区总平面布置等4个主项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
1)炼油区总平面布置;
2)竖向、道路及排雨水布置(含厂区管线综合、厂区绿化);
3)围墙大门及警卫室;
4)炼油雨水监控及事故池。
2.6.2 招标范围27个主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优化设计:
①基础工程设计:依据合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艺设计包等资料,开展基础工程设计及修订工作,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含HAZOP分析、SIL评估)。
②详细工程设计:依据基础工程设计的批复文件、勘察测量资料、设备厂家资料、设计技术方案等开展详细工程设计,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含甩头)。
③竣工图编制:编制全部竣工图纸,并按程序进行审核、装订成册,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包括电子文档图纸)。
(2)经济及技术文件编制工作:编制基础工程设计概算:
(3)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①配合招标人完成图纸报审工作。
②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的澄清、答疑工作。
③根据采购需要,派遣设计代表参加物资采购技术谈判,与物资供应商确认技术条件,签署采购技术协议。
④负责设计交底、参加施工图会审会议。
⑤配合现场施工,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设计问题。
⑥配合隐蔽工程验收,参加试车、装置考核和中间交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4)基础工程设计概算修订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或竣工结算时,出现超概情况,负责收集资料,分析超概原因并初步编制调整概算书面报告。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管道GD1、GD2或GCD,压力容器A1、A2和A3或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许可资格);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石油化工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石油化工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经理业绩。
3.4主要专业负责人(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管道、自控、电气、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等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对应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石油化工项目工程设计主要专业负责人业绩。
3.5项目经理、主要专业负责人(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自控、电气、设备、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等专业)需持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聘用于投标人单位,开具时间:投标截止日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身份证(扫描件)。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7日8时00分至2019年12月23日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8时00分。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7号三楼315室。
7.3开标地址: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第一开标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邮编:578001;
联系人:王诗平;
电话:(0898)28820153 、13368991190;
传真:(0898)28820099;
电子邮箱:wangsp.hnl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7号309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刘金玲;
电话:0668-2245123,13553668009;
电子邮箱:liujinl.mm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2019年12月17日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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