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工程(火车站居委会对面地块)招标公告
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工程(火车站居委会对面地块)招标公告
资溪县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工程招标(火车站居委会对面地块)公告
资溪县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工程(火车站居委会对面地块)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内容2、建筑面积:1820m2,总投资约180万元。3、资金来源:自筹。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直接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zxztbw.com
四、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以备资格后审:1、企业介绍信;2、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的建造师证书;8、企业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9、五大员证书;10、“三无”证明;11、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登记证;12、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1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1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16、委托代理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17、与招标人签订的BT合同。
五、保证金: 有意投标人必须在公告发布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30万元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分别打入招标人帐户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其中18万元投标保证金打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另12万元信誉保证金打入招标人账户,并与招标人签订BT协议方可参加竞标,未中标者上述款项无息退回;中标者五天内必须交纳9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含信誉保证金30万元),方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者的履约保证金可按整个工程的形象进度退还给建设承包人。
+六、资格审查及资料费:2000元,收后不退。
七、其他未尽事项详招标文件。
八、招标人: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
代理机构:资溪县鑫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秦工 159*****778
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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