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职业中学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7日09:28至2019年12月24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7日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
预算金额¥3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少霞 ****-*******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月 ****-*******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Y-CG-2019-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地址: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马少霞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月 ****-*******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SXHY-CG-2019-009

2、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项目

3、标的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货物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立式加工中心物资采购

36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分包的投标,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6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银川市绿地企业公园D区),报名时需携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7、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9时00分

8、开标时间:2020年1月7日9时00分

9、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

10、采购人名称: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联系人:马少霞联系电话:****-*******

11、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月联系电话:181*****99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企业公园D区

注意事项:

请各响应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响应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3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多个分包的投标,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4.6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28至2019年12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立式加工 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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