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景宁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我方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局 的建设项目景宁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迁建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公开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绍兴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91万元(其中一期投资估算为809万元), 总用地面积为5269 m2,总建筑面积3286.62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1946.78 m2),建筑总占地面积为763.98 m2(其中一期占地面积为429.02 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主要建设建筑高层为五层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标准气象观测场,以及场地平整、车库、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围墙等其他附属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建筑层高为四层的含气象科普馆、雷电实验室和气象为农实验室的气象业务用房。
2、进度要求: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内完成方案整合优化工作,在最终方案整合优化完成后 15 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最终完成并通过审批后 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交付图纸审查。图纸审查合格后 5 天内交付正式施工图纸。
3、最高限价:人民币17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景宁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迁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如消防、室外道路、强弱电、绿化等)及其后续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于2011年8月11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份,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必须在2011年8月22日9时30分前送交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投标中心,并于2011年8月22日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鹤溪镇金仙路31号 地址:丽水市人民路金城花苑1幢二单元703室
联系人:周敬荣 联系人:洪跃华
电 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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