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天翼课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天翼课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天翼课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19年天翼课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项目编号: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39724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视频互动一体机(X3S)含视频互动一体机软件 | 1 | 台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2 | 教学主机(H2)含教学主机软件 | 1 | 台 | |
3 | 球形数字吊麦 | 1 | 台 | |
4 | 教学视讯一体机 | 1 | 台 | |
5 | 鹅颈麦 | 1 | 台 | |
6 | 音箱 | 1 | 台 | |
7 | 集成实施 | 1 | 台 |
1.3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终端设备产品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4 交货地:比选人指定地点。
1.5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①设备采购费<26000元(不含税价)。②安装调测维护费<13724元(不税价)。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7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①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参选,同时须提供所投终端设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生产商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本次参选(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2)参选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两者项目名称、金额必须完全一致;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选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参选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3)若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5)在比选现场对参选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上信息不符,其参选将被否决。
2.5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本比选公告第2.1-2.2项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15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生产楼2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地址: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华路54号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人:蔡子晗
传真:****-*******
电子邮箱:********8@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比选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标签: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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