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技术性检测检查服务需求公示

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技术性检测检查服务需求公示

( 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技术性检测检查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技术性检测检查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00

项目背景


采购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技术性检测检查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我市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技术性检查检测。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为注册供应商;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谈判应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9-021005-000079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检测1.0
*******.0

具体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1)全年对我市的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抽查不少于1500台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其尾气排放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技术性检测、检查。具体内容为:对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初步检测,对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核对其环保关键部件配置情况。



(2)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提供抽检一定数量的新生产机动车送国内有资质的汽车排放实验室检测的全程送检服务,并取得国内有资质的汽车排放实验室对新生产机动车出具的检验报告。



a、检验项目:



柴油车为实际道路排放试验(PEMS试验)、OBD失效检查。



b、送检车辆数量:



送检3台柴油车;



项目实施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项目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方和中标方友好协商同意,采购方可以对送检车辆数量和检验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2、项目成果:



(1)提供不少于1500台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和信息公开情况检验报告。



(2)提供送检的新生产机动车由国内有资质的汽车排放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数量与项目送检车辆数量一致)。



(3)提交深圳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一致性抽查年度总结报告。



3、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不少于10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鉴于项目所具有的重要性及较强的技术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至少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其他技术人员需持有尾气检测项目的检验员证。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事项服务止。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工作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规定延长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





2、项目进度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第1个月



1、成立专项项目组,组建项目组人员组织架构,明确分工;



2、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对全市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进行动员宣传;



4、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5、、开展检查检测工作;



6、完成检查检测数量不少于100台。



2



第2个月



1、全面开展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



检测工作;



2、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汇报,项目组讨论后



制定出更合理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持续改进;



3、完成检查检测数量不少于300台。



3



第3-7个月



1、继续开展新车排放状况和新车环保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检测工作;



2、按照进度,每个季度到生产(销售)企业抽取样车并完成新车送检工作;



3、完成检查检测数量不少于1500台,并完成抽检样车送检工作。



4



第8个月



完成项目,对全年的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对新车监督监督检查



作给出合理的监管建议,完成项目验收。





3、付款方式:



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首付款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后支付,约占中标金额的70%;尾款在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约占中标金额的30%。



采购方按财政付款程序办理付款手续,且在财政拨款到位后按约定支付费用。若因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供应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验收要求:



主要项目成果及各项专题服务需获得采购单位认可,并通过专家评审。



5、培训要求:



中标方需组织所有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满足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6、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数据更新、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中标方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中标方单位公章。项目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时间为1年。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5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约10



专家打分



1、投标人的实施方案描述清晰、明确,按方案能正常开展、完成工作的,得4分;



2、投标人的检验员人数和职称满足要求的,得2分;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职称满足要求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满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使用的标准仪器设备的,得2分;



5、投标人对正常开展工作需要使用的车辆作出承诺的,得1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约5



专家打分



1、投标人具备从事新生产、销售机动车检查检测经验的,得1分;



2、投标人对项目开展时间及进度有详细规划的,得1分;



3、投标人对项目开展有详尽技术方案及突发情况应对计划的,得2分;



4、投标人对代送国家实验室检测有详细、可行方案的,得1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约10



专家打分



1、投标人保证做到全品牌、全地域覆盖的完成新车抽查检测及按时、按质、按量做好代送服务并做出承诺的,得2分;



2.投标人有保证新车抽查及代送服务质量的详尽技术方案且切实可行的,得2分;



3.投标人有从事新车环保一致性监督检查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2分;



4.投标人对抽查及代送服务中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事故有充分的认识及提出了应对方法的,得2分;



5. 投标人承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新车检查、检测工作及代送服务,并按时形成、提交总结报告的,得2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4



违约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1、投标人承诺不将检查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的,得2分;



2、投标人承诺不隐瞒、修改检验结果的,得2分;



3、投标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能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违约、违规、违法造成的法律责任,得1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5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1.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工作经验满足要求的,得5分;



考察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等,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6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1.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组成员职称、学历、工作经验符合要求的,得10分(10名项目组成员中有1名不符合人员要求的扣减1分)。



考察项目团队成员职称、学历(学位)、资格(资质)、工作经验(业绩)等,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10



专家打分



1.投标人拟安排使用的工作车辆、检测仪器设备、辅助仪器符合工作开展要求的,得10分(每一个不符合工作开展要求项扣减2分)。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8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1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专家打分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业绩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得分业绩必须具备用户出具的项目履约验收评价(评价为优秀或良好才给分)。单纯考察本地业绩的权重不超过所设分值的50%。





3



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



≤3



专家打分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获奖(荣誉)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4



投标人纳税(营业收入、财务)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纳税(营业收入、财务)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单纯考察本地纳税(营业收入)的权重不超过所设分值的50%。





5



投标人规模(员工人数)情况



≤1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规模(员工人数)情况(一般以近三个月社保为准),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单纯考察本地员工数量的权重不超过所设分值的50%。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4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4



服务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场地)



≤3



专家打分



一般分深圳本地网点、广东省内网点等进行分档评分。





2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6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10



专家打分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其他


附件

*******" target="_blank">新车检查(2020服务类项目申报书).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检测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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