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县沙河中心卫生院新医院中心供氧、呼叫配电系统(第四次)采购公告

宜宾市高县沙河中心卫生院新医院中心供氧、呼叫配电系统(第四次)采购公告


宜宾市高县沙河中心卫生院新医院中心供氧、呼叫配电系统(第四次)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沙河中心卫生院新医院中心供氧、呼叫配电系统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2-16 19:19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沙河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高县中心街与商业街交叉口东50米,联系方式:陈女士,151*****9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A7/F2/8号,联系方式:高雄,****-*******/189*****18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9*****188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若涉及医疗器械类产品: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具有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2)投标产品为特种设备的,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谈判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9年12月17日09:00至2019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A7/F2/8号现场获取,逾期不售。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12-17 0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2019-12-18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2019-12-17 0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2019-12-18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12-20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20 13:30
谈判时间 2019-12-20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A7/F2/8号本项目开标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A7/F2/8号本项目开标厅。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谈判文件自2019年12月17日09:00至2019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A7/F2/8号现场获取,逾期不售。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400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都支行 帐 号:620 701 200 000 187 89 开户行行号:3146 7150 0019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12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缴纳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交: 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规范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保证金金额、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采购保证金)。受益人为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递交保函原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1、递交和退还采购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担保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担保公司公章(退还保函时不需要提供此项)。 2、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十章 )
预算金额(元) 6208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备注 备案号:2019-84;本项目最高限价:490000.00元; 监督部门:宜宾市高县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
PPP项目标识 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 呼叫 中心供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