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招标公告

医院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7]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中药颗粒剂调剂服务需要,按我院第32次院办公会精神执行要求,以遴选方式在汉川市人民医院引进两名合格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完善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服务功能。现决定对本院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服务工作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CGB-2019-C007

二、项目名称:医院遴选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项目

三、磋商内容与要求:

1、采购内容:医院遴选两名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

2、采购预算:100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的单克拦标价(不得≧最高限价)(在496个品种中抽取约20%药品制定拦标价)

注:①供应商报价标准超过100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的单克拦标价(≧最高限价)的视为其无效响应文件;②供应商的报价标准应按100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的单克拦标价同一比例下浮),详细明细见下表。

序号

药名

饮片

单克价格

拦标价单克价格(元)

序号

药名

饮片

单克价格

拦标价单克价格(元)

1

阿胶

4.3

3.27

40

白鲜皮

0.3

0.2879

2

艾叶

0.037

0.0555

41

半边莲

0.19

0.099

3

白及

2.08

1.885

42

半枝莲

0.041

0.0615

4

白前

0.126

0.1718

43

炒白芍

0.131

0.167

5

薄荷

0.039

0.0585

44

炒蜂房

1.82

0.986

6

槟榔

0.058

0.087

45

炒蒺藜

0.083

0.0778

7

陈皮

0.035

0.0525

46

炒没药

0.142

0.213

8

赤芍

0.204

0.1965

47

炒蒲黄

0.266

0.224

9

大枣

0.039

0.0585

48

炒山楂

0.099

0.11

10

丹参

0.11

0.1229

49

川楝子

0.015

0.0225

11

当归

0.453

0.2145

50

醋鳖甲

0.773

0.767

12

地龙

0.8

0.775

51

淡竹叶

0.062

0.0653

13

地榆

0.038

0.073

52

地肤子

0.066

0.099

14

莪术

0.07

0.0816

53

地骨皮

0.197

0.1935

15

防己

0.236

0.1325

54

煅龙骨

0.153

0.1605

16

甘草

0.132

0.198

55

茯苓皮

0.018

0.027

17

桂枝

0.032

0.048

56

覆盆子

0.773

0.276

18

海藻

0.119

0.1824

57

藁本片

0.125

0.158

19

藿香

0.069

0.085

58

瓜蒌皮

0.033

0.049

20

菊花

0.524

0.2768

59

海风藤

0.054

0.081

21

苦参

0.109

0.1142

60

海金沙

0.356

0.3225

22

莲子

0.221

0.2074

61

合欢皮

0.028

0.042

23

灵芝

0.17

0.255

62

红景天

0.104

0.1095

24

龙齿

0.64

0.5715

63

胡黄连

0.535

0.4304

25

龙骨

0.207

0.14

64

化橘红

0.094

0.053

26

麦冬

0.328

0.4142

65

鸡血藤

0.028

0.042

27

牡蛎

0.0175

0.02625

66

金钱草

0.036

0.054

28

木瓜

0.076

0.114

67

苦楝皮

0.028

0.03

29

桑葚

0.078

0.078

68

款冬花

0.399

0.5157

30

山药

0.207

0.2256

69

荔枝核

0.02841

0.04262

31

柿蒂

0.092

0.077

70

龙胆草

0.549

0.2685

32

锁阳

0.076

0.079

71

鹿衔草

0.092

0.0864

33

天麻

0.69

0.7136

72

路路通

0.025

0.0375

34

乌梅

0.28

0.1278

73

麻黄根

0.07

0.0816

35

乌药

0.083

0.1046

74

墨旱莲

0.022

0.033

36

仙茅

0.46

0.1997

75

牡丹皮

0.126

0.189

37

知母

0.095

0.1425

76

蒲公英

0.052

0.078

38

白茅根

0.081

0.0947

77

千年健

0.057

0.0855

39

白头翁

0.235

0.2064

78

肉苁蓉

0.733

0.6

序号

药名

饮片

单克价格

拦标价单克价格(元)

序号

药名

饮片

单克价格

拦标价单克价格(元)

79

桑白皮

0.113

0.0854

90

玄明粉

0.012

0.012

80

桑寄生

0.039

0.0585

91

野菊花

0.175

0.102

81

山豆根

0.5

0.4785

92

淫羊藿

0.098

0.147

82

生蒲黄

0.28

0.1

93

制黄精

0.37

0.1935

83

首乌藤

0.08

0.0678

94

白花蛇舌草

0.072

0.108

84

烫水蛭

3.146

2.1552

95

干益母草

0.023

0.021

85

天葵子

0.18

0.2189

96

金樱子肉

0.106

0.057

86

土茯苓

0.099

0.0928

97

盐补骨脂

0.04

0.06

87

五味子

0.4

0.5248

98

盐车前子

0.104

0.1331

88

香加皮

0.072

0.0928

99

盐菟丝子

0.221

0.1255

89

徐长卿

0.168

0.1996

100

盐吴茱萸

1.1

0.98

3、服务期:壹年;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应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经营的配方颗粒之生产企业应为取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试点)生产企业,并提供生产厂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备案批件、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厂家授权证明)、药品价格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候选人单位红色印章。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七、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汉川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5室获取磋商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点整(北京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参与磋商公司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磋商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点整(北京时间)。

十、公告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汉川市人民医院行政楼602室(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人民大道特1号汉川人民医院行政楼602室)届时请参加磋商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

注:凡是接收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磋商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十二、采购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四、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人民大道特1号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号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配方颗粒 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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