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反恐应急装备招标公告

地铁反恐应急装备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地铁反恐应急装备(2010-1191(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地铁反恐应急装备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地铁反恐应急装备

2. 采购项目编号:2010-1191(4)/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01品目:防爆罐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防爆罐

5

通过公安部检测,抗爆能力1.0公斤(TNT)当量,内径尺寸≥500mm,高度尺寸≤850mm,选用特殊金属或复合材料制成,罐口配有装饰盖,可反复使用。外形设计美观,移动灵活,使用方便。

2

防爆毯

5

通过公安部检测标准,复合抗爆材料,盖毯尺寸≥1200mm×1200mm,围栏内径≥400mm,总重量小于30公斤,当1枚67式木柄手榴弹(相当于75gTNT等当量的爆炸物)引爆时,离爆炸中心1m以外的人员不受致命性伤害。当200gTNT裸药引爆时,离爆炸中心3m以外的人员不受致命性伤害,配备拉杆包装箱。

3

机械手

1

机械手最大长度≥4.5米,采用手动控制机械手,具有夹持、剪切等功能,角度可随时调整,手爪可旋转,抓举重量为4公斤,同时配有爪型手、卡尺型手、剪线等设备,拆装方便可靠,一名人员可独立操作,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配备外包装箱。

4

搜爆防护服

3

通过公安部检测标准,用于在搜索爆炸物品和排除低当量爆炸物时使用,外罩由防火Nomex 111材料制作,内装Kevlar 纤维。防护部位防破片性能V50试验数值应达到:头盔:573m/s;面罩:528m/s;胸部:972m/s;腹部:972m/s;颈部及四肢部位:481m/s,手部应有防护罩。内衬抗爆材料应为2011年6月以后生产,服装型号为大号1件,中号2件。

02品目:便携式频率干扰仪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便携式频率干扰仪

1

具体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屏蔽频段:业余频段、工业遥控频段、移动电话(GSM、CDMA、3G)频段,频率范围不低于20MHz-2500 MHz,有效屏蔽半径≥50m,连续工作时间≥2h,具备交直流使用功能,重量≤30kg,天线安装方便,体积≤550mm×450mm×250mm,配备拉杆包装箱。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2

毒气探测仪

1

该仪器应为原装进口(并附有检测报告) ,具体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具备重量轻,便于携带使用,性能稳定可靠,灵敏度高。温度在-35℃ ―+50℃ 相对湿度在98%的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必须使用能更换的直流电源,更换一次电池连续工作不小于4小时。外壳坚固,防潮防水,抗震动性能好。

测量范围:

1、能测化学战剂气体:沙林、VX、芥子气、路易氏气、氢氰酸、氯化氢等;

2、工业毒气:氯气、氨气、可燃气、硫化氢、二氧化硫、乙醚、一氧化碳等;

3、能测地下空气中的氧气含量;

4、能测二氧化碳浓度和可燃气体浓度;

5、仪器应具有报警和夜间读数光源显示功能。

3

射线探测仪

1

该仪器应为原装进口(并附有检测报告),具体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具备重量轻,便于携带使用,安全可靠以及报警显示功能;温度在-35℃~+50℃ 相对湿度在98%的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仪器误差不超过±15﹪;必须使用能更换的直流电源,更换一次电池连续工作不小于8小时;外壳坚固,抗磕碰。

测量范围:

1、 仪器使用外接探头进行β测量放射性活度 :Bg/Cm2 (贝可/平方厘米),0-10000个单位

2、 辐射探测:γ、β射线,50keV-3MeV;

3、 计量率测量范围:0.01μSv/h-10Sv/h

4、 计量测量范围:0.01μSv-10Sv

5、 分辨率:3位有效数字,精确到0.01μSv/h和0.01μSv

6、 刻度精度:不得超过±5%

7、 计量率线性:±15%,在0.05μSv/h-10Sv/h

8、 能量范围:在0.05μSv/h-10Sv/h,范围内50kev-3MeV

在10μSv/h-10Sv/h,范围内80kev-3MeV 在50-80 kev之间,如果超出10mSv/h或1rem/h测量范围的极限值将给出信号,辐射能量的响应:在0.05μSv/h-10Sv/h范围内-20%-+30%。

4

痕量爆炸物探测器

1

具体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备应对检测者、被检测者及受检环境无污染或造成次生威胁。

2、能够快速检测并判别被检测物表面是否沾染炸药痕迹或内部是否藏有炸药。

3、能够检测到绝大多数的商用和军用炸药,如TNT、DNT、HMX、NG、PETN、RDX、硝铵及黑火药等,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4、检测灵敏度:纳克级。

5、采样方式:非接触采样。

6、能够在环境温度范围在0℃~+40℃,相对湿度范围在10%~90%(不结露)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7、可用锂离子电池供电,一次充电饱和,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或待机时间24小时以上。

8、电源功耗不超过50W。

9、误报率:< 1%。

10、采样距离:1~8厘米。

11、分析时间:实时分析(1~8S)。采样间隔时间:连续采样。

12、具有自动清洁功能,即每次检测到爆炸物后能够快速自动清洗。

13、设备外形应轻便灵巧,便于携带,操作简单,报警信息清晰。

14、具有数据存储功能,能够存储至少10000组原始数据,并能够用网络或USB等接口将数据传出。

5

液体检查仪

1

该仪器应为原装进口(并附有检测报告) ,具体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

1、系统启动时间不超过90S。

2、单件液体物品检测时间不超过30S。

3、能够在环境温度范围在0℃~+40℃,相对湿度范围在10%~90%(不结露)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4、电源供电要求:单相三线(L、N、PE),AC 220V(-10%,+10%),电源频率:50Hz。

5、电源功耗不超过0.8千伏安。

6、能够探测液态爆炸物和易燃、易腐蚀性液态危险品。

7、使用非侵入式安全检查技术,不需打开包装即可实现液态物品安全检查。

8、不受液态物品包装材料、形状限制,能够对玻璃、塑料、金属、陶瓷等各种常见包装材料中液态物品进行检测;

9、可声响报警并可视化,显示红色报警信息或绿色通过信息。

10、系统提供自动计数功能,对接受检查的每一件液态物品及报警液态物品分别进行计数。

11、能够提供液体检测结果存储及检索功能,存储量应不少于5000次检测,并能够用网络或USB等接口将数据传出。

12、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0。

6

手持金属探测仪

49

具体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

1、手持金属探测器用于探测枪支、刀具等金属危险物品。开机自动检测,无需调整,四面探测均匀。

2、具有电池电力不足提示功能。

3、检测到金属物品时,具有声音、灯光、振动报警功能。

4、对装置有人工心律调整的旅客不会造成损害。

5、对磁介质(录音带、信用卡、磁盘)无影响。

6、设备使用时不得对300mm以外的其它电子装置造成干扰。

7、具有较强的抗冲击性能,从1米高度位置掉到地面后能正常工作。

8、使用标准电池或充电电池,提供电池充电装置,随机提供充电电池。

9、设备整机重量:不大于500g。

10、可探测的灵敏度不大于6MM。

11、充电时间不超过5小时。

12、电池必须能多次充电,充电寿命 1000次。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需现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且投标人没有进出口代理资格的,投标人必须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壹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8月19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8月19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王怡萌 ***-********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doc">标书下载标书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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